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具体要根据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应当罚款2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不走非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醉酒骑着非机动车上路的罚款50元;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的危害?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导致事故的发生。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追求速度的快感,从而酿成悲剧。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 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骑电动车也是会被处罚的,但具体的处罚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才能作出决定,所以,就算是非机动车只要触犯了刑法,也同样是会得到很重的处罚,我们在行驶的道路上一定要遵守交规则,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利益。
  
  
  
  
  
  


·交通事故起诉受理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交通事故起诉受理需要多长时间开庭?《民事诉讼法》第161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车祸死亡孙子有抚养费吗?
      一、车祸死亡孙子有抚养费吗?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了,孩子已经由他爷爷做合法监护人,孩子又未满18周岁,那么爷爷死亡后,肇事方就要承担死者孙子的抚养费。如果孩子的父母健在,合法监护人不是他爷爷,那就不用承担抚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判刑吗? 发生事故撞死人的一般就会被判刑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一人死亡的,并且肇事者要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的话,此时就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而一般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分为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那么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间接损失是否赔偿关于人身损害根据各当事方事故责任和致害后果等因素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继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继承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在立法上,除了《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此外,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虽然也都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


·信用卡逾期后能坐火车吗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


·一、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
      一、个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税吗?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个体工商户纳税是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


·尽管最近几年我国打击酒驾的力度一直不小,但是仍然有不少车主饮
      尽管最近几年我国打击酒驾的力度一直不小,但是仍然有不少车主饮酒后开车,这就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方式。如果是醉酒驾驶并在交通事故中致人受重伤的,车主会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最终可能被判刑。那么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可以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相关知识。 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发生车祸时不幸的,车祸致人死亡是万万不幸的。在万万不幸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还有死亡赔偿金。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能够领取车祸死亡赔偿金的人不肯定不是本人,只能是配偶及直系亲属,那么,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车祸死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诉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外的时候,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会涉及到责任承担的商讨以及确认。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诉?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对这一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一、交通事...


·近几十年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在不断地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快捷便
      近几十年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在不断地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快捷便利,如今在马路上车辆拥堵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给受害者和司机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者会出现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情节,因此对交通事故处理有一定的规范文件,那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