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 一、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
   鉴定车辆贬值损失,首先要搞清楚车辆贬值的种类。车辆的贬值一般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旧车一般都不是全新状态的,因而大都存在实体性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应依据新旧程度,包括车辆外观、内部构件或部件的损耗程度。假如用损耗率来衡量,一辆全新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零,而一辆报废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百,处于其它状态下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则位于其间。
   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这类贬值又可细分为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一次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在再生产制造与原功能相同的车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成本降低而造成原车辆的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车辆价值中有一个超额投资成本将不被社会承认。营运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新的、性能更优的车辆,致使原有车辆的功能相对新车型已经落后而引起其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有车辆在完成相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燃料、人力、配件材料等方面的消耗增加,形成了一部分超额运营成本。
   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所谓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环境保护等。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环境而不是车辆本身或内部因素所引起的达不到原有设计的获利能力而造成的贬值。外界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车辆价值影响还相当大。比如:2001年5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列出被禁止的首批41家汽车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187种车型的化油器类轿车及5座客车,从2001年9月1日起禁止上牌。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四)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二、对鉴定结果不认可怎么办
  双方发生车辆损失均在两千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一方过错造成的事故外,均视为双方共同过错,不分责任大小,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无责限额内互相赔偿。因此,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先快撤,后互验驾驶证等,确认无异议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并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除外。
  当事人对保险公司核定损失的金额有异议的,可直接申请交通事故物损评估机构核定;对核损仍有异议,可向评估机构上一级提出复核申请;经复核后仍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评估机构定损的车辆必须是未经修复的车辆。
  上文就是对车辆贬值损失类型的详细解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里的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三种,包括实体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及功能性贬值。具体车辆贬值的情况如何,还需要作出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胸椎骨折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


·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在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常常会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生,这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驾驶员本身对交通意识的薄弱。那么,您认为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呢?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首先是违章处罚,再是相关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


·从法律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
      赡养父母子女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然而随着教育的缺失和素质水平的低下,一些人试图钻寻法律的漏洞,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从法律的层面来看社会抚养费15年以前不交的怎样处理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现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
      二手车贷款分期有哪些流程? 一、二手车贷款分期流程 1、购车人有购车意向之后先到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银行会像购车者推荐与银行合作的二手车经销商。 2、购车者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买的二手车,并且签订购车协议。 3、购车者携带相关资料到银行营业网点提出贷款申请。 4、银行对购车者...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37怎么赔?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37怎么赔? 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37的话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果确实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负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 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 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火车因其便宜的价格成为广大出行群体的首选出行方式,但是在购买火车票后出于种种原因需要进行退票,这是大多数旅客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关于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是您所关心的也是急切想要了解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一、火车票...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交通事故不赔偿有什么后果对方可能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交通事故不赔偿有什么后果对方可能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


·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样判刑
      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可能涉嫌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破坏行为不足以使前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格外留意。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样判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破坏交通工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