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1、划分依据: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二、评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发生工伤进行鉴定的时候,他是有相应严格的等级标准的,按照我说十级的伤残鉴定标准划分的依据就包括器官部分造成的损伤形态发生一样,具体的情况包括,毁容的,还有就是慢性中毒等等,具体的会被纳入到十级范围的都给大家在这里介绍了。
  
  


·内蒙古职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工伤待遇标准 1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0元。 2 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153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3 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工程合同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
      当与一个单位签订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况,其结果就是三方容易出现纠纷,一旦出现就不能保障其自身利益。那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狭义的劳务关系仅指雇佣关系,因此劳动关系和...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病腿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我们在认定工伤时必须要进行的一个程序,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就无法知道该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因此无法进行相关赔付。那么,针对病退而言,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病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


·一、临沂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一、临沂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临沂工伤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参考依据是:(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


·“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句话内涵很丰富,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存在书面合同 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


·一、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
      一、工伤赔偿都有哪些项目?医院的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辞退了需要处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辞退了需要处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即使辞退了,也是需要进行罚款的, 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随着现代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的完善以及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步加强,对于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已经成为公民普遍的意识和认知选择。然而,对于条件困难和生活拮据的劳动人民来说,法律偏高的诉讼费用又是一项门槛,这时,我们可以申请相应的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