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随着现代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的完善以及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步加强,对于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已经成为公民普遍的意识和认知选择。然而,对于条件困难和生活拮据的劳动人民来说,法律偏高的诉讼费用又是一项门槛,这时,我们可以申请相应的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关于常见的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一个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流程包括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监督等阶段。
  
  1、案件的受理
  
  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主要有两种,
  
  一是依法申请;
  
  二是由人民法院指定
  
  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请,应当向负有赔偿给付义务的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刑事案件的申请,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所在地或审判地的法律援助机关受理。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②经济困难的证明;
  
  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2、案件的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主要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与齐全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的结果及处理的方式,包括4种情况:
  
  一是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三是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四是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3、案件的指派、承办和监督
  
  根据司法部《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一此规定:
  
  (1)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人员,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含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其他社会组织所属人员。
  
  (2)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每年应当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办理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将作为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安排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院指定辩护案件也应当指定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冉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给律帅事务所。
  
  (4)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到指派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需要,安排人员承办,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反馈给指派的法律援助机构。
  
  (5)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①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②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③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④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6)是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7)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上文信息中得到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主要包括什么?虽然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对于法律里面包含的各种维权手段和方法仍然不是十分熟悉。在进行法律援助的时候,您就可以参考这篇文章,能够对法律援助的程序有更多的了解和帮助。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工程合同纠纷成因及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是工程正常施工的重要部
      工程合同纠纷成因及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是工程正常施工的重要部分,而如今关于工程合同纠纷的新闻屡见不鲜,看着电视新闻上因为合同问题发生纠纷的镜头,不禁令人好奇,为什么会发生工程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成因有哪些?与成因相对应的防范措施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工程...


·办了失业证就等于解除了劳动合同吗?
      办了失业证就等于解除了劳动合同吗?办理了失业证肯定意味着解除了劳动合同,在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你方可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到失业证。因此,可以肯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前,取得失业证在后,故取到失业证后自然与原单位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重新就业,新的用人单位一旦为...


·分包工程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
      工程总承包方拿到工程项目后,有时候会迫于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将工程进行分包。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分包转包的情况很多,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毕竟,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建设进度。那么,分包工程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分包工程工...


·自己缴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多少
      自己缴15年社保最低退休工资多少目前,根据计算退休工资的方法来看,涉及到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指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因而,针对不同的人员,缴费的档次不同,退休时所在之地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不一样,最终计算出来的最低退休工资均不同。因此,在自己缴15年社保之后,实际还需要结合当时...


·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几倍工资?
      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几倍工资?员工疫情期间上班并未提高工资标准,但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


·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每个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工资给劳动者,同时要求必须要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但实际上,劳动者的工资是怎么支付的,可能很多人还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


·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么办?
      不管是在上班途中,还是在工作场所,职工发生受伤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受伤后,所在企业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会展开调查,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那么,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不了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经过哪些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经过哪些程序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如单位违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个人权利和利益。下面来总结一下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程序以及常见的违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
      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员工请病假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个标准是企业支付病假工资的底限,企业可以支付高于此标准的工资。“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按照日工资80%发放,高于法定标准的,应当按规章制度支付工资。“另外员工当月已经出勤的天数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何办理失业金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
      如何办理失业金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


·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使用童工是否违法
      对于一些私人企业老板来讲,本身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招人这一块也没有专人进行管理。而为了控制人工成本,就会选择在一些简单的岗位上雇佣童工。那么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