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抵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活动,抵押质押合同范本给大多数人带来了便利。这样的合同范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交易双方当事人,但是有时候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那么如何写好一份抵押质押合同则是关键。下面,我们就基本的抵押合同范本为您提供参考。
  
  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以上为抵押合同范本,范本的作用在于对抵押质押做一个框架上的参考,实际生活中,抵押质押的内涵不止于一个合同范本,对于不同的标的额、不同的标的物,仅仅依靠格式合同范本是不够的,针对具体情况,在把握抵押、质押原则的同时,每个合同都有其特殊的侧重点,这些特性也在决定着合同的精确性。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几种?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几种?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


·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目的不同,行为故意内容不同。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旨在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


·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签订合同时,需要设立一定的违约条款,而定金作为一个重要途径,被广泛使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定金和订金的概念已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很清楚。于是就出现这样的疑问: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下文会详细解答。 一、签订合同定金和订金的...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法定情况下是不能够随时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


·销售合同到期退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销售合同到期退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1、如果是商业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对方不退押金,则你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能收取押金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


·合伙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合伙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合伙合同 合伙人: 姓 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


·在合同中国家对违约金有没有规定?
      在合同中国家对违约金有没有规定?有规定;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抵销权是指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可以以自己先到期的债权抵销对方对自己享有的未到期或者已到期的债权。从法学理论上来说,抵销权的性质是什么,亦即抵销权属抗辩权吗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抵销权...


·合同终止与解除都有哪些不同
      合同终止与解除都有哪些不同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


·2023年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多少?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一、合同到期续签通知范文 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 年 月 日到期,由于双方均有续签的意向,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 如您另有高就或者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 年 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