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般每个地方都会当地的职业病研究所,如果怀疑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可以去当地职业病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如果员工公司单位有指定的相关单位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也可以去指定医院进行相关治疗,公司会给予一定的报销。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
      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哪些投诉工商行政部门不会受理 (一)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 对于企业职工,尤其是采购部门人员来说,因为直接和货款等有接触,一旦把持不住,可能就会陷进挪用公款的陷阱中。因为案发频率较低,人民日常对这种行为的关注度也不高。因此有人会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下文将着重为您解答。 一、员工拿多...


·劳动争议调解要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


·厂里招童工会怎么样处罚?
      厂里招童工会怎么样处罚?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书是有各地的社保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工伤的一种法律性的文书。在没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之下,员工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的。所以工伤认定书,这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一不小心丢失的话,完全是可以补办的,不过可能有些职工也不太清楚,在我国工伤认定书补办是...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
      向工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项目有哪些?工伤待遇应当根据鉴定结果来具体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一、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


·单位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中规定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需要提供的材料,与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不一样,但具体到认定流程上面,其实都是差不多的。那究竟单位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呢?而一般又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


·劳动补偿及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一)劳动补偿金
      劳动补偿及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一)劳动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实际生活中,在事业单位即使是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为了证明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往往需要事业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什么情况下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我们看到很多时候用人单位在做出了一些行为之后,需要对劳动者的损失做出赔偿,这肯定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的,那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一直是您最为关注的焦点,随着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