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一、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一、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避税大都具有非违法性、低风险、高收益、策划性等特征。对于自然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税负,大体可以有下述方法;
  
  1、有效利用知识产权避税。自然人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将预先持有于自身名下的商标、专利或著作权对公司进行增资,由于评估价格可控,所以将极大地增加其自身权权益,进而在股权转让时可以极大限度地避免交易税金的产生;
  
  2、在股权转让前一段时间(6个月至一年),通过增加坏账准备计题等财务安排等有效降低公司净资产;
  
  3、如果自然人股东尚100%持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业务交易,选择合适的交易并适用的税种等减少股权交易税金的产生。
  
  当然,针对个案的不同,也存在其他种避税的可能性,具体针对个案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二、公司股东撤资的方式
  
  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公司法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如果是用第二种方案操作的,那么要注意几个问题,一公司资产如何核定,是否要求评估,因为公司本身的报表真实性一般不高;二你们公司退出必然涉及到B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情形,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三办理时间上的程序性问题,公司是否还有资金足够退给你,注意避免先退出后发生公司无钱支付的情况,这样就两头损失了。
  
  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股东撤资需要合理避税的,多半都是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这种方法自己退出了对公司的投资,可以提供的避税方法不止以上这三种,但具体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复杂的,就比如说在财务安排的这一块,财务记账的时候,有很多专业的记账方法都是财会人员才能操作得了的。
  
  


·公司法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公司中的股东大会享有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权力,大部分的事项只需要半数以上的股东通过即可,但是对于一些涉及到公司重大问题的事项也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之后才能执行,此即公司法特别决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公司特别决...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国有一些股民,对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融券还是有一个大概了解的。股民在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时候,如果股票的整体情形是比较好的,就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操作,实现股票投资过程当中的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有一些人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意思?...


·企业控股合并的方式是哪几种?
      企业控股合并的方式是哪几种?企业控股合并的方式主要有:1.购买式合并合并方用现金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合并。具体又可分为一次性购买...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作为独立存在的组织,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密切相关,如果公司管理者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时,那么股东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接下来我们就股东直接诉讼及其特征以及内容进行详细地讲解。 一、股东直接诉讼及其特征...


·公司法对股东的年龄有无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的年龄有无规定?现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未对自然人股东资格作出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股东而成为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在公司中对公司的股东年龄并没有特别的限制。但是,未成年人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时候,必须经过监护人同意。从这个...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
      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 自新公司法出台之后,对于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没有太大的限制了,只要不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行业,对于注册资金并没有实质性的要求,注册资金的具体数字由自己填写。当然,注册公司除了注册资金之外还需要涉及到一些其他的费用,那么公司注册的钱怎么办?注册公司有哪些要求...


·如果一个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的问题而导致了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业务的
      如果一个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的问题而导致了公司不能继续开展业务的话,这个时候更多的企业会选择向相关的部门申请破产来结束整个公司的运营活动,当然如果申请了破产的话,就会有相关的部门来对企业进行清算,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妨害清算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样子的?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我国新发布的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相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做了明确的修改,本文就针对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列举出相应的条款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你知道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1、取...


·做股权转让的时候股东去不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公司法》第七十...


·《公司法》中关联关系确认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中关联关系确认具体内容有哪些《公司法》中关联关系确认具体内容有哪些根据《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规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


·并购企业估值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进行并购估值?
      并购企业估值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进行并购估值?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