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个公司发展需要员工的不懈努力和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物,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司企业的要求更高,同时也是你每个公司的巨大挑战,而对于公司的管理我国有很完善的制度,对于公司法人的任职条件有着一定的规定,那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下面就详细介绍。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和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民法典和这一条规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以外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都可以作为招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有独立经费的各级国家机关和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也都可以作为招标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鉴于招标采购的项目通常标的大,耗资多,影响范围广,招标人责任较大,为了切实保障招投标各方的权益,招标投标法未赋予自然人成为招标人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投资的项目不能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个人投资的项目,可以成立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人。
  
  从实践看,我国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至今已在基本建设项目、机械成套设备、进口机电设备、科技项目、政府机关设备和大额办公用品的采购等许多领域都开展了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主体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企业以及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国家机关。这一条的规定基本涵概了我国目前实践中出现的招标主体的范围。从国外的情况看,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所规定的招标主体通常为国家机关、地方当局和公营企业;此外,还包括从事水、能源、交通运输和电信等事业的由国家授予专营权的企业以及受国家政府资助的不具有工、商业性质的其他法人。
  公司法人很多人并不是很陌生,法人就是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一定的公司职权行使权力,对于公司法人的变更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选择,只有符合多有条件才能任职,因为公司法人直接影响到一个公司的发展。
  
  
  
  


·离婚财产分割公司经营的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公司经营的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一、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 一、《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能否代表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 一、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有哪些风险? (一)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 (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三)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1,就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
      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金吗?认缴注册资金股东会决议没通过是不可以增加注册资金的,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相关法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分特殊决议事和普通决议事...


·公司股东退出要怎么写?
      公司股东退出要怎么写 股东退股申请条件: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二、股东退股...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重大资产处置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外,如果说公司的对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司的重大资产进行处置的话,这肯定是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意见的。因为处理公司的重大资产,这将对公司以后的经营产生重要的影响,在《公司法》当中对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也有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的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不再仅仅局限于在大公司工作,而是选择创业,开设一人有限公司。国家为了鼓励经济的发展,把门槛放低。那么,我们今天想就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一人有限...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是国家出台的规范担保公司的法律文件,是担保公司必须要遵循的法律规定,也是为了保障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的,只有遵守管理办法担保公司才能进行正常的业务,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办法也是为了保障被担保人的合法...


·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
      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不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会采用各种合法手段来改善经营,降低自身风险,提高经营利润和自身在同行中的地位,企业融资管理就是其中的一种。那么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什么呢? 融资管理是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