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待遇与编制是否有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待遇与编制是否有关
  
  
  要知道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其待遇是单位决定的,和编制其实没有直接关联。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待遇是由事业单位决定的,以保证事业单位员工的利益。现实生活中由于事业单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其待遇根据不同的单位规定不同而不同。在进行事业单位招聘和工作时,希望您了解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保护自身利益。
  
  
  
  


·一、夫妻离婚没工作抚养费怎么判?
      一、夫妻离婚没工作抚养费怎么判?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


·一、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后果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后果是什么?如果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发一份给你,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合同给你的。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误工费具体指的是什么?
      误工费具体指的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


·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安全是非常值得您关注的,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完工后,一般都有一定的保修期,是承包商在签署合同时就约定好的。那么,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期限是多久?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


·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在部分较为危险的行业中工作,工伤的发生概率相对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发生工伤。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与社会应该对他们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依法保障。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在法律保障范围内维护权利,应该了解工伤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疗费用:工...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工资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工资怎么算?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所进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但是针对住宿费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单位需要承担,建议协商解决。综合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如自我隔离观察时间为14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在此期...


·一、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吗?
      一、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是自工作之日起建立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工作试用期间被辞退有补偿吗
      工作试用期间被辞退有补偿吗 一、工作试用期间被辞退有补偿吗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辞职后应该怎么处理五险一金
      (一)可以直接断交,下次入职新公司继续续上。1、医保断交3个月后,想再享受医保待遇,需先交足6个月再说(注:各地政策不一,请以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2、养老断交,主要是影响以后养老金的领取水平。(二)选择以个人名义或自由职业者身份续交当时的要求,续交的话,医保必须和养老...


·一、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呢?
      一、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呢?当然是有效的。这是因为在校生一般已经达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并且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建筑工地至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地至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建筑工地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