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精神是正常的。但婚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患上精神病。那么此时配偶是否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呢?也就是说,配偶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能跟精神病人协议离婚吗?答案是否定的。
   1、首先应明确协议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①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②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2、在第1条第(1)点中,我们了解到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岁且精神正常的人。为了更好地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依诉讼程序,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因此,精神病人不能协议离婚,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诉讼离婚。
  综上可知,配偶是不能与精神病人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要求夫妻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离婚,而精神病人此时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就不允许协议离婚,不过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结婚未登记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未登记财产如何分割?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同居生活期...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一、富豪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更合理? 富豪夫妻如果离婚之后财产的分割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进行分割才是最合理,具体如下: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问题是怎么样的?
      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问题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财产纠纷的相关问题 1、婚前财产形态变化 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孳息”、“自然增值”范围的界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中的“孳息”、“自...


·两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两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婚后证劵增值部分是否为夫妇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一、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政策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政策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


·最新婚姻法中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有效吗
      我国法律中说的近亲主要是指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近亲属之间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但在一些偏远的地方,可能近亲之间也是结婚了的,那最新婚姻法中近亲结婚在法律上面有效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最新婚姻法中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有效吗 近亲结婚...


·军人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离婚之后,子女如果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也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的。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应承担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不愿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甚至包括军人。那军人不付抚养费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军人不付抚养...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