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一、什么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二、哪些合同属于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以法律为准绳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三、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类别
  1、不动产合同
  关于不动产的合同,中国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要式合同有关特殊动产的合同
  特殊动产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特殊管理的动产。如汽车、飞机等,虽然属于动产的范畴,但是又通常作为不动产来对待,在涉
  要式合同 及上述财产的转让、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要式合同涉外合同
   依据中国三个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此外,中国法人、公民与国外的法人、公民订立的各种合同。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的相关定义,当需要要式合同以及有名合同时,一定要了解以及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要求,这也能够让合同更有法律的保障,为了双方的利益,不管是谁只要签署了合同都要遵守合同的条约。


·合同到期领导不办手续怎么办
      合同到期单位拒不办理退工手续怎么办?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如果老板不给开离职证明(你说的退工单),建议你直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会帮助你的,放心。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不是开退工单,而是由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证明书载明双方当事人某年某月某一天订立的某期限劳动合同已...


·变更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变更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变更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一、合同签订当天可以取消吗 合同签订当天可不可以取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当事就可以申请取消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


·怎样保证法律服务合同有效?
      怎样保证法律服务合同有效? 一、怎样保证法律服务合同有效? 1、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如约支...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第一,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虽然合法,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第二,被变更的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合...


·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
      合同解除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


·毁约合同赔偿多少标准是什么?
      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


·合同诈骗侦查期间可以抓人吗
      可以。公安机关进行经济侦查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风险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风险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国际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照一般商业条件,向对方出售或从对方购买软件技术使用权的一种国际贸易行为。它由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这两方面组成。简言之,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国际间的以纯技术的使用权为主要交易标的的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