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理协议、合同终止协议等,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2)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3)合同管理检查考核由综合部负责。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台账,适应公司管理需要。
  (2)合同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是否完整详实,是否不定期更新、归档和建立台账。
  (3)是否对所有合同指定经办人员负责,执行情况全面跟踪。
  (4)合同比价材料是否全面、完整和真实,是否建立询价记录台账。
  (5)购销合同所涉及的金额超过合同对方注册资本金的50%,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或是否取得有效担保。
  (6)与营业期限即将届满的公司签订合同,且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超过该公司营业期限的,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7)与主要资产、生产设施是向第三方租赁而非自有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8)是否与违约记录较多、行业内声誉较差的供应商或客户签订购销合同。
  (9)是否与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是否与主要经营实体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
  (10)是否存在随意拆分合同的情况。
  (11)是否严格执行《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规定。
  (12)是否存在委托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范围、时间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13)是否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台账。
  (14)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是否签订书面协议,是否按照协议履行有关条款。
  (15)是否按照瓮福集团要求每月5日前上报合同台账及合同副本。
  (16)发生合同纠纷时是否按照规定3个工作日内及时全面的向综合部书面备案。
  (17)当收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后,综合部是否按照规定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瓮福集团内控部书面备案。
  (18)是否未经合同对方单位授权(不含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对方单位承办人员等任何自然人。
  (19)合同款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20)合同约定扣款条件成立的是否按扣款后的余额支付。
  (21)工程合同结算有竣工验收报告,采购合同结算是否有产品的验收单、质检报告。
  (22)施工、技改等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电费、垃圾处置费等事宜。
  (23)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移交合同档案资料。
  (24)合同承办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每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清理、整理、总结和评估。对合同签订审核完整率、实际履行率、变更率、协议解除合同率、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合同争议解决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12月10日前将统计、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综合部。
  (25)综合部是否按照规定每年对全公司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清理、整理、总结和评估。对合同签订审核完整率、实际履行率、变更率、协议解除合同率、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合同争议解决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12月31日前将统计、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瓮福集团内控部。
   3、综合部采用现场查看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检查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各单位须积极配合和支持。
   4、考核与奖惩
  (1)综合部每季度和年终集中开展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结果从绩效考核中兑现。
  (3)对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到位,且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企业信誉损毁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4)对未按规定落实以下工作的,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检测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及知识,合同的合法性关系着签署双方的利益,如果签署了不合法的合同,对于签署的双方都是一种利益损害以及法律侵犯,检测合同对于合同合不合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建立合法合同,合法进行交易。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很多人奋斗一辈子就为了买一套房子,房子作为刚性需求必然是的建筑业的蒸蒸日上,在建筑工程中钢材是修建房屋的原材料之一,相应的购买钢材也就是需要签订钢材贸易合同,那么钢材购销合同怎么写?钢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合同履行不能,法律术语,指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合同不履行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


·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定金条款、合同法定金条款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 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是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


·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当事人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有些情况下需要将合同办理登记备案,也就是要具体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做一个审查。那具体来说,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呢?大多数的当事人都不是很清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赁合同该怎么审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


·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
      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那么,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黑白合同的效...


·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一、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担...


·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一般员工签订的合同都有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当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如果员工选择不续签的话,那么这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至于具体的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包括: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


·签订合同后多少
      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一、签订合同后多少日开工不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工就不算违约。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


·煤炭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煤炭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煤炭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