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书写欠款条,有哪些注意事项?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赵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小熊”“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他人借钱的情况,我们必须熟知欠款条书写要点和注意事项,明白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因为在民间借贷中,欠款条是非常重要的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以后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以此为证据提出诉讼。


·欠债不还无钱怎么办?
      欠债不还无钱怎么办?一、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法律途径,但是这个必须要求债权人确定债务人隐匿了财产或者拥有固定资产,才能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也并不简单,下面是主要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巧妙追债方法
      要追债,首先要了解怎样逃债。职业无贵贱,逃债有高低。现代著名的企业家,很多都是逃债的专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专业,就算是赖掉大部分债款,人家可能还要感恩戴德,感谢你还了钱,珠海巨人集团就是这类的典型,这也是逃债的最高境界;另有一类是属于“狸猫换太子”型的,对于你送的货,让企业员工...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农民合作社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若是借条之中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权很难收回这种局面。那么,债权债务处理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呢?律师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债权债务处理中的问题1、债权...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生活中很多人都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在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呢?请跟随我...


·红木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条款?
      红木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条款?红木家具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追捧,家具厂为了提高产量需要不断采购红木。有时候,如果双方签署的红木购销合同条款不清,很容易造成经济纠纷。那么红木购销合同范本一般长什么样?让我们看看我们带给您的这篇范本。 红木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依据《...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是个人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不能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务不履行的效力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


·股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
      股权转让协议付款方式 一、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不需要信息披露,股东个人借款行为和公司无关,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