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和相应的注意事项。
  1、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2、不宜采用公告通知送达方式。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似有不同主张,该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国有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正如该司法解释第12条所称,“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因而不具有普适性。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其他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力。
  3、最佳方式是公证送达。
  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4、应当认定在有债权转让协议情况下诉讼通知方式的有效性。
  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第二种情况是债权转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是没有取得书面的证据,债务人据以进行抗辩。所以,在诉讼中债权受让人主张诉讼中的送达也是债权转让通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的知识,其实,归纳来看,主要需要注意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以及应当认定在有债权转让协议情况下诉讼通知方式的有效性等,只要我们把握好这些,就不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要求我拿着借条让他拍照但没有出借行为借条是否有效
      要求我拿着借条让他拍照但没有出借行为借条是否有效?之恶有借条没有出借行为的借条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合同的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条件,故出借人除了需要证明双方有借贷合...


·政府欠债不还怎么办
      政府欠债不还怎么办一、政府欠债不还怎么办?1、 债务纠纷,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二...


·法律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如何辩护?
      一,法律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如何辩护非法吸收公众的存款,理论上是在辩护的环节上需要自己注意具体的标准,进而确保自己的权益,但是需要合理的应对,本着实际出发,在有关法律上进行有效的辩护。本案属于单位犯罪而不是自然人犯罪。这是辩护人综合考虑本案总体情况得出的结论。1、从形式上看,吸收...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申请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申请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很多是基于邻里之间的信任,但是很多情况下,借贷的款项并不能及时得到归还。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后,使债权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就必须了解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有关问题。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申请 (一)申请执行的依据 1、发生...


·老公信用卡欠钱离婚要共同承担吗
      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方有使用信用卡的行为,除非该信用卡是联名的,否则的话另一方其实并不清楚。所以就经常出现另一方对信用卡债务并不清楚的情况。那日后要是夫妻离婚的话,老公信用卡欠钱离婚要共同承担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老公信用卡欠钱离婚要共同承担...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吗 一、欠债的人死了家里不还符合法律规定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


·别人欠钱赖皮不还怎么办有欠条
      别人欠钱赖皮不还怎么办有欠条?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借款合同签订后不可以毁约,毁约的行为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上对毁约的情况有: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公司债务是法人代表的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拆借资金一般适用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此时往往就是用这家公司的资金,借给另一家公司。这样做虽然可以缓解借款公司的燃眉之急,但相信您都知道资金对一家公司是很重要的,一旦流动资金不足就容易出现经营困难。那从法律上面来讲,企业之间是否可以拆借资金呢?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