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贷款没还拘留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法律规定贷款没还拘留多久?根据法律规定贷款没还不会拘留,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个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三、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一)注意催讨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二)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在当代社会对于大多数的年轻人来说的话,他们在经济方面的话是存在着一定的压力的,所以有可能是向亲戚朋友或者是银行来进行一个贷款,这样的一种自然人之间的贷款的话是需要进行偿还,否则的话可能会面临着一个民事方面的诉讼问题。
  
  
  


·讨债技巧有哪些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拖欠抚养费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坚持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后,对方仍坚持不给,法院会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


·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要债人怎么办?
      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要债人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借款给一些没有诚信的人,后续会产生一系列的麻烦。要债不仅费时费力,甚至还可能碰上被欠款人恐吓的情况。那欠债人欠债不还恐吓要债人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被欠债人恐吓怎么办 欠债人欠钱不...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处理?
      欠债没有借条怎么处理?欠债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寻找其它证据,如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


·公司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一、公司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一、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由于各种原因,在应收账款中总有一部分不能收回,形成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对应收账款管理,其根本任务就在于制定企业自身适度的信用政策,努力降低成本,力争获取最大效益,从而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借条不要回的可以引起不必要的债务纠纷,还钱后应该和债权人要回借条。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 比如...


·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一、父母离婚母亲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父母离婚母亲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般情况下,母亲所欠的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


·向债权人借钱的时候借条写几份
      向债权人借钱的时候借条写几份?借条写几份没有统一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但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