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过期一个月未续签单位需要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合同过期一个月未续签单位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过期一个月未续签单位需要赔偿的,如果决定不续签的要提前一个月进行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视为决定续约,并且还要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合同的续签工作,否则将会被视为违约的情况。赔偿的金额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是月工资的两倍作为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 相关内容拓展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根据我的执业经验总结如下:(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三、补偿的计算方式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合同过期一个月未续签已经构成了违约的行为,因此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金额作为赔偿的。续签的工作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如果到期没有及时续签还存在着实际的工作关系的,需要按照劳动法中的相关制度赔偿每月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单位必须要严格执行。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康复期间,按上班一样照发工资,照享有福利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利用各行业的行业优势进行工程不同方面的承包作业活动。在现实工作情况中,交易双方应事先对承包项目进行商议,敲定合作细节,书...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一、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不违法。没有发生破坏生产秩序和公共财物,文明罢工的合法,做旷工处理。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是指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而导致建筑工程在使用的时候,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生活中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了任何事故的话,国家会依据事故的类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惩处。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呢?我们...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但是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克...


·没签劳动合同自离怎么算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自离怎么算工资自离:一般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没有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员工工资按照实际获得工资计算即可。但是员工自离,单位是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什么 先去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然后再回去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如果刻了公章,还带上公章,(公章上缴到工商局) 到你到处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所, 填一份申请注...


·工艺品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工艺品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工艺品购销合同 第一条:就关于甲,乙计划合作一事,在双方充分沟通,友好磋商达成计划共识 如下: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何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经过相关的认定也是可以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即特殊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工伤。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对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是否认定工伤此类的案件...


·劳动关系中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吗
      劳动关系中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吗?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