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λ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自己权益维护的重要依据,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积极的了解相关的条例,在有关的部门的协调下进行有效的处置,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的问题解决与有关的企业协商后处置的,在法律程序上就会较为轻松,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自己的损失。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都会提供一份工程款申请单,这样好方便发包方及时提供工程款,这样也可以避免纠纷出现的几率。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工程款申请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申请单 工程名称: 致...


·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是否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是否可以辞退员工?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主要是什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


·工伤认定单位是个人名义怎么申请?
      员工受伤了告诉单位之后,单位通常会让员工以单位名义完成工伤鉴定,在拿到工伤鉴定书后单位才会根据鉴定结果对员工进行赔偿。当然,也会有一些无情的企业让员工自己去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工伤认定单位是个人名义怎么申请? 一、个人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先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当...


·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辞职?
      根据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中关于期限的约定往往都是在1-3年之间,也就是说总有一天劳动合同是要到期的,而有些时候在劳动合同期限未到之前,其实劳动者就有辞职的念头。那么此时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辞职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聘请退休人员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是多久
      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是续签劳动合同,就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三个月(设置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起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故续签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不能...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
      在对工伤进行赔偿时,常常会订立相关的赔偿协议。这与当事人的利益戚戚相关,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的时候,就不能大意。那么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四条,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这种情况属于工伤。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 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还是给予其他处罚,取决于用人单位。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