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新成立公司法人委托刻章可以吗
  
  
  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刻制印章,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
  
  
  1、企业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二、申请刻制印章的流程:
  
  
  申请人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要求的,现场发给申请人《印章审批回执》→申请人持《印章审批回执》到辖区内任意一家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印章在备案以后方能使用。
  
  
  1、公司注册后,需要全套章
  
  
  全套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
  
  
  (一)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时加盖。
  
  
  (二) 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三) 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 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五) 法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在上述五种印章中,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是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2、印章丢失
  
  
  一旦发生印章丢失,首先要做丢失登报公示,如果自己没时间可以找创业印章帮您登报,之后到公安局备案,最后找有资质的机构刻制新的印章即可。
  
  
  3、印章损毁
  
  
  在上海,如发生印章损毁,直接登报公示原印章作废,之后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最后刻制新印章即可。
  
  
  4、上海注册公司后公司名称变更
  
  
  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要先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之后重新刻制全套印章即可。
  
  
  在上述五种印章中,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是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2、印章丢失
  
  
  一旦发生印章丢失,首先要做丢失登报公示,如果自己没时间可以找创业印章帮您登报,之后到公安局备案,最后找有资质的机构刻制新的印章即可。
  
  
  3、印章损毁
  
  
  在上海,如发生印章损毁,直接登报公示原印章作废,之后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最后刻制新印章即可。
  
  
  4、上海注册公司后公司名称变更
  
  
  若发生公司名称变更,要先到公安局备案(备案时不需法人到场)之后重新刻制全套印章即可。
  
  
  5、业务需要
  
  
  很多公司因为业务需要,需要多枚合同章,这时的合同章也是每个章都有自己唯一的识别编号和芯片。
  
  
  (注:一家公司可以拥有多枚合同章和发票章,但是公章、财务章一家公司只能拥有一枚,由于法人章并不需要在公安局备案,所以法人章不限,但如果法人章有在银行备案的话,则另说。)
  
  
  说道法人,很多人以为这是一个自然人,但是其实并不是,法人是一个组织,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一些社会团体。法人分为多种类型,有营利性的,还有非营利性的。根据各自的性质进行分类。法人成立之后就会有法人公章,用来盖章文件等。
  
  
  
  


·不经营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不经营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相比于实物交易,利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在产或项目,可以大大的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流程。因此,股权交易是目前很多投资者喜欢采用的方法。那么,不经营公司股权转让中应当...


·一、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
      一、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是否可以索要补偿金?因过错被公司辞退的离职时时不可以索要补偿金的,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被辞退的员工还需要依法赔偿单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责任制公司的种类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上市公司、这三种不同的公司制之间的设立程序、流程和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需要我们甲乙区分和确认。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进行解答。 有限公司设立的程...


·环境污染事故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违背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违背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采取的行为导致环境受到污染、生态受到破坏等突发性事件。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是为了评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然后针对风险点,采取措施降低环境污染的发生。它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随着来做一个了解。 一、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评估的目的...


·对于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
      对于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 一、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 没有股份的法人也可以是股东,法人代表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股份。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是由股东发起或者成立的经济组织,因此股东在公司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股东可以对于公司对内对外的重要事项行使表决权,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质押股份是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质押股份是开是股东会,依据我国担保法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适用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后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意。股权出质流程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 填写表...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公司的设立在我国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在这个手续的办理过程当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同时,我们国家公司还存在着法人公司的法人一系列行为也是需要受到法律约束的,因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如何办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三)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


·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同时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无规矩不成方圆,不仅是个人我国有很多公司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我国出台公司法专门来进行管理公司企业,这能够规范市场管理我国的公...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由于新《公司法》修订以前,我们国家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因此很多公司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很多地方法院的倾向性意见均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