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会影响使用吗
  
  
  不妨碍继续使用,即业主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缴费,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房者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到期后,该地上房产依然属于购房者所有。
  
  
  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准予续期的,每次续期时间以10年为宜,对于原出让年限较短的可适当延长。对于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的起算时间可以与原使用期限截至日不连续,可以从续期批准之日重新起算,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应该从原使用期限截至日起算。只要符合要求,可以多次申请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国涉及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处置的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
  
  
  第一,规定了各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出让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和其他用地50年。
  
  
  第二,确定了国家在使用权届满时优先无偿收回土地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提出了使用权人申请续期的权利,明确提出应重新支付出让金。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即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而不申请续期也不会申请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所规定的,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来计算的,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住宅楼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危害吗?
      住宅楼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危害吗? 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证明你可以使用这片土地的证明,和房产证两个再买房后都会有的证明,但是很多人手上并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没有到底有什么麻烦了?下面由本站的我们为您解答住宅楼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危害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危害大,具体如下:...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贷款?
      土地使用证能不能贷款?国有土地证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自己名下的土地被国家收回并用作公共用途虽然是强制的,但国家也会出于为老百姓考虑的立场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而国家对这些土地征收后的补偿并不是随意为之而是有硬性标准的。下面一起来看看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自然需要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而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根据民事...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 “五证”、“二书 商品房“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与监督,要求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新建住...


·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个人或单位要合法使用国家的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该处土地的使用就会有法律风险。个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也需要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但许多人并不了解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住房土地...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多少? 我国各个省市对征地工作都非常重视,因为这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溧水区做为南京市的下辖区县,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制定过相关管理办法。那么关于溧水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有何内容?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了解下。 一、南京市溧水征地补偿标准为...


·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
      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 一、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有哪些惩罚? 1、擅自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会受到的惩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 一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最新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用前三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偿费,根据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可以让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区域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安置费、社保费用。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征地补偿新标准落实款项并且确保费用能够公平公正地落实到群众手中。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征地区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