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工厂被铲车压伤算不算交通事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在工厂被铲车压伤算不算交通事故?
  
  算安全事故,可以算工伤,由于不是在道路上发生不能算交通事故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二、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只有被铲车压伤的这种情况是发生在道路当中的才属于交通事故,不过,具体的情况得工厂或者被压伤的职工本人以及其近亲属申请过工伤认定以后才有定性。当然了,其实也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相竞合的这种特殊情况,但是这和题中提到的安全事故性质是不一样的。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厂区内交通事故归警察管。 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


·不满2年的房子要交多少税
      不满2年的房子要交多少税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和增值税5.5%。买方需要缴纳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


·一、交通事故医疗护理误工伙食交通费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疗护理误工伙食交通费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


·建筑安全是属于民生问题,为了可以使施工方严抓工程质量,在交付
      建筑安全是属于民生问题,为了可以使施工方严抓工程质量,在交付款项的时候都会扣除质量保证金,只有在确定建筑的质量符合相应的要求才会归还质保金。在最新的规定中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变为3%,而不是原来的5%,这样子的理由是什么呢。一、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变为3%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砸车窗盗窃要怎样量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一、交通事故人伤怎么垫付商业险?
      一、交通事故人伤怎么垫付商业险? 交通事故人伤商业险的垫付是通过自行支付医疗费的方式,有责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有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和有责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无责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和无责的财产损失赔...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
      人民法院虽说是为老百姓打官司的,但其民事诉讼却规定着“不告不理”原则,你不去法院起诉立案,没人给你判决赔偿。交通事故是等不来的,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什么都晚了。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进行交通事故官司 第一:明确被告。 在诉讼中...


·交强险免赔额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免赔额范围是什么 1、超载、无牌照车出险。 2、驾照过期。 3、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即使上了车辆保险,如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因为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消费者应该找停车场去索赔...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路使用的,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后就不能倒车,倒车的就违反了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就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应当处以...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在骑电动车的时分很多人不遵从交通规则,在马路上跟小汽车争方位,有些人也会去闯红灯等,成果发作完事端而被撞了,然而骑电动车的车主的身体受伤比较严重要求小汽车车主补偿,那么,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下面我们为你具体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