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要开公司房产如何注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要开公司房产如何注册房地产公司的注册流程:1、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签订协议: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3、办理营业执照: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4、刻章;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六、设立有限责任、股份有限,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方面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00年3月23日建设部修订通过 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令第7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 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 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实际上,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所规定的,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土地的用途来计算的,而且我们要知道其中之一的土地划拨使用权只能作为单位来使用,严禁私自转让;另外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订立严禁不可擅自更改的合同来转让。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论是在农村地区还是城镇地区进行房屋的拆迁,都必须要对被拆迁户做好后期的补偿安置工作。此时双方之间也需要签订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下面,我们将为您带来相关协议书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当今社会结婚风俗也越来越现代化,许多人在结婚中要求有房有车等条件,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购置房产,在婚后经过双方协商在房产证后加名,那么在法律规定中婚后房子加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于产权方面问题在不同情况下归属权法律...


·一、婚后房产公证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婚后房产公证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后房产是可以通过公证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


·卖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如果房子不能过户,那么建议去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在合同里备注清楚房子不能过户一般只是暂时情况,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可以备注这一条,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过户如果有问题,可以用合同作为凭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这样,现在的房地产业开始越发强大起来,但是一些公司企业为了从中获取更高额的利润便开始从建筑材料中谋取非法盈利,导致房屋质量较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那么对于此类房屋的拥有者便可以进行房屋质量起诉,那么下面让我们给...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
      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但此时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来看,往往是存在争议的。自然是开发商认为是自己的,而购房者则仍为是属于相应房屋业主的。那究竟实践中,谁拥有房屋外墙面的权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由于房屋外墙面的使用权一般在购房合同中没有...


·买卖二手房的合同要怎么写
      买卖二手房的合同要怎么写 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房子是我们睡觉、吃饭以及生活的地方。所以说,房子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尤其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奋斗打拼很久,就是为了能拥有一所于自己的房子。当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来听我们来介绍一下吧o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


·一、买房被骗该找哪个部门?
      一、买房被骗该找哪个部门?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与毛坯房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商品房是用来出售的,自然是可以进行购买的,但是也有许多的房屋,它是没有产权的,所以不能够进行购买。同时,我国还存在着毛坯房。很多人对于商品房和毛坯房性质并不清楚。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与毛坯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与毛坯房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注册公司之前需要有个固定的工作地,还要租赁房屋,租赁房屋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公司租赁房屋不同意个人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时候承租人该怎么填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讲述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的相关内容。 一、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