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辞职员工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辞职? 一、辞职员工分类
  1、员工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在对工作失去信心,以及对该工作不满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时做出的决定。
  2、公司辞职员工,是指公司在对员工考核中,发现其不足,以及不适合公司要求的情况下,以及该员工在对公司利益损害的情况下,会被公司辞职。
   二、辞职员工会给公司带来哪些风险?
  以下几类人员因其带来的风险性高,辞职管理一定要高度重视:
   (一)公司高层
  1、风险
  可能会影响公司形象。公司高层员工一般要负责对外沟通,所以,公司高层员工常常代表一定的公司形象。
  公司高层员工的离开可能会带走一个团队。公司高层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可能会带领一些人集体跳槽。这很可能会造成一个部门的瘫痪,损失可谓惨重。
  社会关系风险、保密及同业竞争风险。社会关系风险的产生是因为公司高层员工与社会的各级人士,特别是与政府机关往往都有比较好的沟通,如果被辞退的公司高层员工利用社会关系和原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原公司很可能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2、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高层员工应做好以下应对工作,以减免风险:
  尽量保留高层员工的面子。越是高层的人越关注面子。你可以专门抽出时间对高层员工进行专门了解和研究,可以用聊天的方式引导其主动提出辞职,同时还要尊重他所提出的要求。保全面子是处理高层管理人员最重要的一点。
  支付足够的补偿。为了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同业竞争风险,对公司的高层员工还要支付足够的补偿,可能还要签定《同业禁止协议》。
  进行关系或工作隔离。例如原来A负责与政府联络,现在让B负责与政府联络,这样的隔离可能是两三个月,甚至半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关系隔离;工作隔离通常采用派遣某高层员工去参加培训学习,在其培训学习期间,将其权力移交给他人的方法来实现。
   (二)营销人员
  1、风险
  辞退营销人员会带来两个风险:
  保密风险。营销人员会把客户带走。
  同业竞争风险。营销部门是给公司直接带来利润的部门,营销人员跳槽之后,如果进入竞争对手的公司,会对原公司造成很大的威胁。
  2、应对措施
  对辞退营销人员可能带来的风险,有以下应对措施:
  最好针对风险签订相关的协议。
  逐步隔离风险。公司可以在将其辞退之前,使其与别人调换岗位。如原来做销售,现在让其做市场(市场和销售是两个不同的部门,销售是直接面对客户回收资金的,市场是指客户关系管理、市场营销等等),实现工作隔离,以便逐渐隔离风险。
   (三)财务人员
  辞退财务人员,可能带来三种风险:
  1、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时,可能会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吃中午饭时,公司要求你拿发票报销,如果你吃饭的小饭店没有发票,但是你还是拿收据入账报销了,收据入账是不合法的。这件事情本身风险非常小,但是一旦财务人员与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把公司内部的资料泄密,那么风险就会变得相当大了。
  2、公司政治风险
  公司政治风险往往体现在发票或支票不能回收上。财务人员跳槽,往往会涉及发票或支票。在进行支票控制时,有些财务人员可能会和其它部门联合,把公司的账款划出,或使货款故意无法回收,风险相当大。
  3、社会关系风险
  公司与政府的关系体现在财务审计、税务监察和工商鉴定等方面,每一方面都很重要。社会关系风险是指财务人员走后,公司和政府的关系脱节,所以,财务人员走后,应及时地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以防范社会关系方面的风险。
   三、辞职员工的条件
  1、外部条件:社会价值观、经济、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场竞争者因素。
  2、组织内部条件:薪资福利不佳、不满上司领导风格、缺乏升迁发展机会、工作负荷过重压力大、不受重视无法发挥才能等。
  3、个人条件:家庭因素、人格特质、职业属性以及个人成就动机因素。
  1、益处。其他性质的辞职,如竞争淘汰、退休和辞退等,虽然会在短期内构成一部分离职重置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能够促进企业优化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个性结构,从而推动企业长期的营业利润增长。因而,对应不同性质的离职,必须区别对待,进而得到合适的管理结论。
  2、弊端。辞职带来的人才流失对于企业的运营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企业为了填补员工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得不重新发布招募广告、筛选候选人、录用安置新员工,安排对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这些费用都构成离职重置成本。离职重置成本往往还包括员工离职前三心二意工作造成的生产率损失,离职发生到新员工上岗前岗位空缺的效率损失,为培训新员工以及和新员工和其他员工工作磨合损失的生产率,员工离职造成的组织知识结构不完整对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员工离职在职员中造成的人心动荡的效率损失,等等。人才流失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都对企业经营没有任何益处,人才流失造成的离职重置成本会侵蚀企业营业利润,造成企业营业利润下降。
  关于辞职员工的问题,在上文我们已经做了详细介绍,辞职员工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员工主动辞职,一类是公司辞职;以及辞职员工会给一个公司带来哪些风险我们上文也有分类介绍;还有就是今天重点辞职员工的条件,一般有三个因素和条件可能导致员工辞职,一是外部条件,再有就是组织内部条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个人条件。以上是我们针对辞职员工的条件的一些问题的全部解答,


·对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最高法院民一庭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可以依据《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即《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不包含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


·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提供劳务工程中遭受工伤,经过漫长的鉴定结论等待期,结果是工伤鉴定细则九级,拿到这一鉴定意见书,很多人都不知所措,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跟随我们读了这表文章,你就知道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一、工伤鉴定细则九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 条例》第三十七...


·想要在一个地方工作,那么最好是选择一个好的居住环境这样才能够
      想要在一个地方工作,那么最好是选择一个好的居住环境这样才能够使工作更加舒心和便利。但是现如今买房管控特别严所以促生了许多人租房代替买房,可是这个时候就会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租房的过程中什么租售同权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想要租房但是什么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


·山西省工伤鉴定部门是哪里?
      山西省工伤鉴定部门是哪里?山西省工伤鉴定部门,一般是市政服务中心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委员会成员安排鉴定时间和鉴定机构地点。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有:(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情况?1、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了防止纠纷,企业最好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或...


·职工因疫情延迟上班工资怎么算
      职工因疫情延迟上班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


·在市场中工程垫资合法吗
      在市场中工程垫资合法吗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一)垫资合同是否有效依...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需要有员工的详细信息,并写明合同终止的日期加上单位盖章。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


·试用期内辞退职工注意什么问题
      不管是在试用期内还是转正之后,只要是在法律规定情形下,单位辞退职工的话都是可以的。但在不同的阶段辞退职工,需要单位注意的问题是不同的。那到底试用期内辞退职工注意什么问题才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为防范试用期内辞退员工的法律风险,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明确...


·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
      如今,大部分的单位中,员工的组成都有农民工。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单位以农民工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为由而为其投保,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


·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实际签订了书面的劳动之后,那么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正式的建立起来了,单位就需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是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用人单位 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