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务关系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二、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从属性。
  
  三、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
  
  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在现实中可能一般的单位都会聘请律师顾问来协助单位解决与劳动者之间关于劳动关系的争议,但是对于不懂法的劳动者来说自己主动学习上述的规定就成为了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
  
  


·如果因为公司原因需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如果因为公司原因需要辞退员工怎么补偿?公司辞退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的情况有哪些一、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要求赔偿损失纠纷。3、用人单位在协...


·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
      旧的劳动法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而新《劳动合同法》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对违约金条款进行了严格的限定,除法律明确规定以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相关内容。 一、法律条款规定 《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近年来,我们国家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时有发生,这就是因为大多数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比如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内容是什么?相关规定又是什么?多了解这些相关内容有助于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看一下。 一、劳动合同上海餐饮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延长假期有工资吗?疫情期间延长假期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


·女职工保护政策是什么
      我国关于女职工保护政策其实就是指在2012年制定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由于女职工生理上与男职工存在较多的不同,并且其还会存在三期,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女职工的保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吧。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


·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
      任何工作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不过是大小不一,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一般称之为工伤,您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如果一旦发生,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就在于你是否清楚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问...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对劳动者予以录用。但是在聘用劳动者为正式员工后,就不能任意辞退,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能辞退该员工。具体来讲,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2023年2月1日施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 苏人社规〔2022〕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是怎样的?想必您在工作中都遇到这种情况,遇到周末节假日时,领导说要加班然后安排调休。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时常发生,但是您对于《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真的了解吗?自己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休息权利呢?接下来与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企业辞退员工不一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的,只有出现了以下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时,员工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一)不签劳动合同。1、自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工作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署劳动合同之日起,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