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二卖司法解释一个房子和两个销售意味着卖方将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房二卖司法解释一个房子和两个销售意味着卖方将同一套房子一个接一个地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或者同时与两个买卖合同。也被称为房屋的双重出售。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1)有效合同的任何买方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本合同并交付房屋。从合理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履行向第一买方交付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与其他买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根据"司法解释"第8条和第9条,未获得房屋的买方可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终止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买资金和利息,并赔偿损失。房地产开发商也需要承担不加倍购买房屋的金额的责任。(2)对于可撤销合同的一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买受人可以在明知或应当知道该商品房买卖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并按照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承担购买房屋和利息的价款,并赔偿损失。(3)善意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宣告合同无效。根据《"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承担返还购买房屋和利息所支付的款项的责任,以补偿损失。并且承担不支付购买房屋所支付的金额的责任。(4)在两起情况中,特别处理情况第1种情况:根据《"司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在房屋拆迁补偿和再住房协议中,如果拆迁人明确地使用特定房屋以补偿和重新安置被拆除的人,则被拆迁人应当具有优先权,即使随后的买受人已获得房屋并已通过登记程序,他仍可以声称,随后的销售合同无效,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不主张上述权利,他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终止合同,退还已支付的购买价款和利息,并赔偿损失。并且假定不超过为购买补偿而支付的金额的两倍。第2种情况:出售恶意串通合同后。根据《民法》、《合同法》、《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善意的买受人可以声称,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即使恶意串通已取得房屋并通过登记手续,善意的买受人仍可以主张其合同无效,要求撤销房屋所有权登记,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交付该房屋。善意买方不主张上述权利的,可以要求开发商终止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买价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的购买金额的责任。此外,根据《民法一般原则》第61条第2款的规定:《民法》损害国家利益的"双方之间的恶意串通,",集体或第三方,双方获得的财产应被追回、回收到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方。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和买受人之间的恶意串通也可能承担回收收益的法律后果,即双方因恶意串通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是由国家或集体造成的。
  
  
  


·房子一直以来是许多年轻人在城市打拼的梦想,由于房价不断涨高,
      房子一直以来是许多年轻人在城市打拼的梦想,由于房价不断涨高,许多在外打拼的年轻人只能租房。但日前广州公布的租售同权政策则可能会使在外工作的人们可以享受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那么,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方案》明...


·买房贷款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买房贷款注意事项都有什么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贷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购买房屋的注意事项: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


·对于房产一事
      对于房产一事,新旧大都没有变迁,还是按照以往的老法子来处理问题。唯一改变的是,财产默认同化变成了必须尊重个人财产,不可以同化。意思就是以往是,随着结婚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私人财产会变成双方都共同享有的,而不分彼此。以下列举以下,其他情形。首先,结婚前就有房子的,那么房子的投资收益就...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
      一、贷款买房提前还贷的情况有哪些 1、等额本息贷款,没有超过贷款年限三分之一,此类房贷者可以提前还款。等额本金,没有超过整体贷款年限四分之一,此类房贷者可以做一部分提前还款。 2、公积金月缴纳金额较高的房贷者,由于公积金是专款专用,如果不用于还房贷,放在账户里也取不出来,...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
      现在的房价漂浮不定,特别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只升不降,由于炒房的效应,很多房子的价格早已超出房子本身的价值,导致很多人更倾向于买二手期房。那么大家知道二手期房的购买流程是怎么样的吗?一起来看看吧。 二手期房购买流程: 1、购房者需要事先去了解房子的环境和检查房子是否属于合法购买的...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
      房屋拆迁新条例的补偿内容是什么?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
      租赁合同期间房东能不能卖房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买卖不破租赁。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又称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由新所有权人法定承受该租赁...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房屋抵押后能出租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等法律规定,抵押是一种债权担保的方式,债务人或第三人并没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抵押权只是就抵押物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人仍对抵押的房产拥有所有权,正是因为此,所以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


·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怎么办?
      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怎么办?一套房合同已经签了想毁约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是支付也经解除。房屋毁约合同一般都是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


·两限房即我们平时所说的限价房,它是对房屋面积以及销售价格作出
      两限房即我们平时所说的限价房,它是对房屋面积以及销售价格作出限制的房屋。由于两限房价格较为优惠,许多人都会关注其购买资格,可以购买两限房的对象一般为城市中中低收入人群。那购买两限房能贷款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购买两限房能贷款吗?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两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