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转移合同订立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务转移合同是债务人得到债权人同意后,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所订立的相关协议,它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点,债务人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因为债务承担的前提是债务必须有效存在,债务一开始就无效或者在承担时已经撤除不存在的,即使当事人对此定有承担合同的,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就效力有瑕疵的不健全的债务,在一定情况下是仍然可以成立相应的债务承担的。未来将要发生的债务,也是被允许设定债务承担,但是要注意的是,必须等到该债务被确定成立时才能够发生转移的效果。在诉讼的债务中也是可以设定第三人承担债务。第二点,所签订的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让与性。第三点,需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具体内容的合同。第四点,一定要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债务转移。而它的条件也有与之相应的四点:第一点,一定要有有法律效力的债权,而且债券的转移不会让相关的债券内容发生改变。第二,债权人接收人在收受债权转移的时候一定要将相关的事宜达成一致协议,不存在分歧。第三点,进行转移的债权需要具有可转移性方可生效。第四点,债权的转移一定是在征求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其产生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它的方式也具有以下三点(仅供参考):第一点,债务人和第三人相互协议,达成债务转让协议,是得到债权人同意的。第二点,债权人和第三人相互协议,达成债务转让协议,是得到债务人同意的。第三点,第三人、债务人及债权人三者共同协议,最终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方可生效。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


·银行贷款合同丢失怎样补办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


·欠赌债别人上门怎么办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还。别人上门讨债建议注意自身安全,遇到危险及时报警。如果赌债是在赌博行为发生前的正常民事行为借贷,那么你需要偿还此笔债务。如果是在赌博过程中向其它参赌者借的或者直接亏欠其它参赌者赌资的,则不受法律保护。《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


·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呢?为了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债权提起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应当向哪...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大量饮酒驾驶的现象,我国前段时间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文来对应,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罚两个方面加大了对饮酒驾驶的处罚。但是就题目中所提到的情况也确实是没有听过,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法院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下面就请看看小...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


·当事人被治安罚款影响子女吗
      当事人被治安罚款影响子女吗治安罚款对子女基本没有影响。但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1、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若是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


·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借贷,一些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时,便会选择提前还款。不过,一般借贷双方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呢?此外,不管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借贷都会有利率的约定,那么对于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