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警察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伤残补助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警察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伤残补助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二、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就算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是警察,也不可能专门对人民警察去制定一套和其他普通民众不同的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公式。无论是在职警察,还是已经退休的警察,交通事故当中也只是普通的民事主体而已,而交警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不是法律制度可以统一规定的。
  
  
  
  


·汽车交强保险赔偿额是多少?
      汽车交强保险赔偿额是多少?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即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10000元。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


·交通事故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吗?可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情况可以按照故意伤害起诉,对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交通事故中私家车有没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私家车有没有误工费? 依照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如果由于是财产受到损害,人身没有受伤,一般无法主张误工费,可要求财产损失赔偿及交通费等。所以,误工费及其绩效工资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


·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
      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面行驶的,常见的都是小汽车、大货车、客车等等。换言之,这些类型的车辆是允许上高速的,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一些车时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的。那到底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哪些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


·肇事逃逸触犯的是交通法刑法吗
      肇事逃逸触犯的是交通法刑法吗是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8种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


·连续碰撞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是否可多次使用
      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区分责任的赔偿特点也使得伤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在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中更是如此。所以在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能否多次使用成为了受害方非常关...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第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第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


·最新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故名思议是在交通道路行驶中致人死亡需要给予对方家人亲属的赔偿金,那么按照天津相关规定具体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呢,这些费用按天津地方规定又是如何计算呢,现在让来解析最新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


·交通伤理赔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
      交通伤理赔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伤理赔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想的最多的就是索赔,无论您是选择跟对方和解结案还是诉讼结案都需要证据,充分且有力的证据一定是有利于我们索要赔偿的。 1. 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会选择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取保。然而,这个保证金在日后通常是会退还的。不过您知道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


·飞车抢夺司法所解释及认定
      飞车抢夺,顾名思义,是指驾驶车辆行使抢夺抢劫犯罪的行为。但对于“飞车抢夺”是被定罪为抢夺还是抢劫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网站为您整理了飞车抢夺司法所解释的内容,请您继续阅读。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及关于飞车抢夺司法解释内容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以下不同的区别: 1、客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