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办理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十一)本条所称“死亡证明”,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
  
  (十二)本条所称“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继承遗产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由相关顺位继承人进行合法的继承,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是需要收取一定的税费及工本费的。继承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交纳相关税费,避免发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造成违法犯罪行为。
  
  


·奶奶死了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奶奶死了孙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爷爷奶奶的遗产,由孙子女代位继承。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


·能不能放弃一部分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能不能放弃一部分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


·代位继承的取得条件包括哪些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
      代位继承的取得条件包括哪些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用法律术语来说,私生子其实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现实生活中,私生子往往受到社会的歧视,因此也发生了很多私生子继承权纠纷。那么私生子有继承权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私生子是一种民间称谓,法律上把私生子成为非婚生子女。因此,私...


·儿媳或女婿能继承遗产吗?
      儿媳或女婿能继承遗产吗?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涂改怎么办?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涂改怎么办? 涂改的自书遗嘱也是有效的。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 对于自书遗嘱,在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前提下是允许立遗嘱人涂改和删减,不...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 养老金可继承的意思就是投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遗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


·法定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什么?
      法定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什么? 法定继承办理程序流程是什么?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人死了之后的遗产应该优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逝者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继承,财产继承者有多人时,应秉承平等原则进行分配。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


·一般承包经营权属于遗产吗
      一般承包经营权属于遗产吗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依继承法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遗产继承对于继承者来说,是取得财产的一种方式。想要通过继承取得遗产,必须在继承开始后才能实现。继承开始后要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继承,那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此时要做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开始后要怎么办 1、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遗赠扶养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