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的抵消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债权债务。债权是指一种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的效力,它和物权不同属于一种典型的相对权。最常见的为金钱债权,也是最重要的一种债权。当然也有其他非金钱债权,这些债权不以金钱为内容;而是以一种行为,或者物品或者劳动成果作为表现形式。债务从经济意义上来看就是指必须返回的资金。这里的资金除了借款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回本金和利息。从会计意义上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明白了债权债务,就必须提到两者的主体,即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一般也可叫债主。通常是指那些借出金钱收取利息,也就是所谓的放债的人。债权债务抵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首先双方(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需互相背负债务和债权;抵消的前提条件是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此外该互负的债务和债权关系,必须均为合法的存在。如果其中任何一方的债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不得主张抵消。2.债权债务的抵消必须是同种类的;抵消的债权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事物。双方互相背负的债权债务的种类不同的情况下,如果法律允许抵消;那就不免使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难以实现,无法平衡其利害关系。一般来讲,用以抵销的物种通常是同一种类的货币或者事物。如果发生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的情况,则一般用品质较高者抵消品质较差者,这对于被抵消人是没有不利的。3.双方债权债务均已逾期;由于债权债务的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前提条件必须是双方债权债务均已逾期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互相抵消。当然如果债务人主张以为未到期的债务抵消当事人已到期债务的;则可视为债务人放弃期限利益,法律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抵消。4.双方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实际情况下能抵消的债务。有几种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具体如下:1、如果是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债权债务或是养老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割等债务时,在性质上不得抵消。2、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抵消的债务。3、双方特别约定,明确表示不得抵消的债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打架斗殴拘留罚款多少?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不务正业的年轻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这种行为也叫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是一种恶劣的行为。打架斗殴被抓住不仅要被拘留,而且还要处以罚款。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讲讲打架斗殴拘留罚款多少吧。 一、打架刑事拘留多少天 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


·公司债权债务不清怎么办?
      公司债权债务不清怎么办?现代经济的发展,促使很多人进行投资创业。因此,我国的公司数量也出现相应的增长现象。不过,经济市场的变化非常频繁,有一些经营不善的公司就会面临倒闭,解散的情况。而公司的倒闭或者解散的这一过程中还是 会遇到很多的债权债务问题。那么,公司债权债务不清怎么办? 一...


·借款人不还款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借款人不还款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一、借款人不还款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


·子女取走父母存款算遗产吗
      子女取走父母存款算遗产吗?若父母去世就算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是结果犯?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结果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


·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发生意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遗产保全。即使债务人去世,未偿还的债务仍旧能够通过合法的手段要回来。那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尽介绍。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如何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的登记?
      如何进行企业债权债务的登记? (一)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及要求 1、管理不够重视(呆账、坏账—制约企业发展) 2、 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协作(不仅是财务 部门的事,应属于综合管理、经营管理的范畴,应改变观念,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意识形成系统化、程序化的管理) 3、 ...


·离婚有债权应当要如何处理
      离婚有债权应当要如何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得重不重取决于犯罪情节,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参考依据如下:1、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船舶无偿借用合同合法吗?
      船舶无偿借用合同合法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第五十...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