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质押贷款办理时注意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质押贷款办理时注意什么作为当前市场上贷款品种之一,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用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所谓的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以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质押,从银行行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由客户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一、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程序是怎样的?
   1、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办法程序:
  (1)客户向柜台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
  (2)客户和我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
  (3)我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4)客户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5)客户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6)我行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
  存单质押贷款看上去比较好理解,但是在办理过程中还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现在我们就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一下。
   一、存单质押贷款划算吗?
  因为存单是可以提前支取现金的,那么这里就存在两个个问题:是提前支取存单?还是以存单质押贷款?这两个问题要综合来看的。要综合存单已存放的时间长短、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3个因素,按照下面两个公式大致算算看,就可以得出提前支取现金划算还是用存单质押贷款划算。
  贷款多支付的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存单金额×定期存款利率×存款期限
  提前支取的损失=存单金额×定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存单金额×活期存款利率×已存期限
  可以看出:当贷款多支付的利息大于提前支取的损失时,就提前支取存单;当贷款多支付的利息小于提前支取的损失时,就办理质押贷款。
   二、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贷多少?
  通常来讲,在存单足够质押的情况下,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存单面额的90%,因为贷款金额直接影响利息支出,所以在贷款人在办理的时候要以资金够用为主,以免多支付利息。
  因为各家银行的质押率是不相同的,贷款人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可以对比多家银行,选择一家质押率更高的银行办理贷款。有的银行为存单面额的80%,有的银行却是90%。
   三 、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贷多久?
  按照规定,存单质押银行贷款期限的规定一般来讲是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而且最长不会超过一年。若为多张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存单时间确定贷款期限银行半年期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是不一样的,分别为5.40%和5.85%。按照10万元的贷款,一年与半年的利息相差450元。所以,在这里建议借款人将贷款的期限控制在半年期以内;即使是贷款期限必需一年的,也建议将贷款分为2个半年期。这样能省下较多的贷款利息支出。
  综上所述,在我们为您整理的存单质押在柜台可以办理吗?以及应该注意的事项中可以看到在我们办理存单质押时候是需要在柜台提出申请的,不过需要我们注意的有存单质押贷款划算、可以贷款多少以及可以贷多久。


·股东公司无出资拖欠货款怎么办?
      股东公司无出资拖欠货款怎么办? 公司无出资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限制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自益权作出合理限制。则该股东仅能行使与...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有哪些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
      女方欠钱不还女方死了怎么办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继承人作为起诉的被告对象,继承财产开始后,死亡的债务人的一切财产归继承人管理,继承人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同时也要参加诉讼。还有就是找到担保人,欠款人死亡未能偿还,遗产又不够抵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离抄婚后,男方给女方出具一份欠条,一般情况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欠条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这份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二、欠条怎么写(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 债务人有时候可能会不知欠一个人的钱,这时候就会产生多个债权人。所以,如果债务人申请破产,这就需要多个债务人共同处理破产的财产。于是,就有债权人会议来帮助债权人履行自己的权益。不过您知道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吗?下面我们就...


·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一、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


·恋爱期间借的钱分手后要还吗
      恋爱期间借的钱分手后要还吗个人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不属于公司债券特征 在金融市场中只要的金融产品有三种即股票、债券和基金。这三种金融产品各有个不同的特点以讲他们之间进行区分从而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而在债券之中公司债券为比较常见的债券。为了公司获取公司的发展获取资金,公司往往会使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那么以下我们就对不属于公...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在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问题,丈夫向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找到老婆单位那里要债,当你遇到这种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呢?到底该不该帮丈夫还钱,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一下这方的问题。 一、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其风险性,在国内并没有广泛的应用。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应的对并购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也增加了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在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那么,...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借条书写时是可以约定分期还款的,具体来说,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借条上约定“分期还款”的归还方式。这样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债权人应该妥善保存好,并注意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催讨。二、分期还款借条怎么写民间借款,借条确实没有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