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赠与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有哪些
  
  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并排斥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民法典》第1063条对此予以规定,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储蓄所得利息以及购买债券所得利息,对此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争论不一,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从物随主物,因为利息属于本金产生的孳息,是从物,而本金属于婚前财产,从而孳息应当属于原物所有人,故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种观点认为,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孳息虽然是从物,但是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而且许多孳息是婚后付出劳动才能取得,如存款利息的存取等劳动,所以,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第三种观点认为,婚后所得孳息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存款利息、债券增值等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应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劳动的孳息,经炒作后则增值的债券、股票等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倾向于第三种意见,对该问题的处理应当区别对待,应以是否付出劳动为标准,衡量婚前或婚后财产。
  
  6、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赠与的财产只要是在婚后赠的且又没有约定的,那么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双方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各自一半,所以,赠与夫妻共同的财产是要取决父母有没有指定受赠与谁,这样夫妻之间的财产就会很好的进行认定。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证据包括哪些?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证据包括哪些?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或母,子女依法被他人依法收养后,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写的
      夫妻在婚内可以就财产归属做出约定,此时进行约定的包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对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 张某...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您参考:第一、证人证言...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婚姻关系、婚姻状态、财产分割意见、子女抚养权侵害意见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审判辩论应该是争论围绕这三个重点,并表达自己的观点,争论了每个参数声明的重点,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能啰嗦,否则法官可听糊涂了。...


·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未成年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负责,承担其抚养费用。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抚养人是其父母,那么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本站的我们就针对相关问题给您进行解答,希望能给您提供法律上的援助。一、奶奶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按我...


·刑法家庭暴力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1、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婚姻法》第...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婚内子女抚养费判决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


·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
      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一、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根据《收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也即是说,送养孩子必须得经过生父母双方的同意,且有双方共同送养。如果是未婚生子的,也应征得孩...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
      离婚可以要求共同拥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时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虽然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平均分配方式,但是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些情况,免得以后出现纠纷。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