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结婚后创业财产分配可以各自一半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结婚后创业财产分配可以各自一半吗?
  
  只要是共同的财产那么就需要各自一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2]
  
  二、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后,房产该怎么分法?孩子有份吗?
  
  看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分,孩子无权分配,没有份。离婚后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可以请求补偿或者协议多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结婚之后只要是在婚后所得到的任何财和物都归夫妻共同所拥有,另一方是没有任何权利来进行阻止的,但是双方也必须要先进行认定,只有协商好,才能更好的分配双方的财产,所以,不同的财产所分配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
  
  
  
  
  
  


·国家赔偿超过时效是否就失去了起诉权?
      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而错审案件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法时,意外损害公民权益的情形,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在诉讼时效内可以请求得到国家赔偿,若国家赔偿超过时效是否就失去了起诉权?一、国家赔偿超过时效是否就失...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2023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


·子女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子女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子女收养协议书范文 收养人:_________ 被收养人:_________ 送养人:_________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_________,兹愿收养_________为养...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
      如何撤销受胁迫婚姻登记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首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导致感情破裂。很多时候一般会选择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生活。但是另一方却不想离婚,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存在一方起诉离婚,但是另一方却拒绝出庭。对于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存在变更抚养权问题,那么变更抚养权将需要哪些条件呢?婚姻法对此进行了说明,主要是包括其中一方无抚养能力、一方对子女成长不利、孩子个人意愿等正当理由,都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的说明。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
      ?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的离婚率也在上升,农村作为法律意识比较弱的地方,很多人对法律的认识基本是一片空白,在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有很多的争议,其收入相比也没有城市的稳定,那么,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有那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我国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 (一)抚养费应由...


·感情破裂一方如何起诉离婚协议
      离婚的途径有多种,有的人协议离婚解决不了的就会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不如协议离婚简单,如果真的想通过起诉离婚,该怎么进行,起诉离婚少不了的就是签订一方如何起诉离婚协议,听过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对于离婚的所有事情的约束,具体怎么办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感情破裂一方...


·离婚前将财产赠与孩子合法吗
      离婚前将财产赠与孩子合法吗离婚前把财产转给孩子是合法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法定的监护义务除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害,应当予以赔偿。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