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分割银行卡查几年流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财产分割银行卡查几年流水?
  
  法院查离婚财产银行流水的时间,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涉及双方收入而又否认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对方要求一方提供近期银行往来流水。各地法院也不尽相同,有的一年,有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查询。对于第三方账户,原告可以向法庭申请,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是否需要来决定。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实际上,法院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去查询当事人的银行卡的,至于说查几年的流水就要看原告的诉求了。如果双方结婚的时间是三年,三年期间另一半一直都自己开立的有银行账户,原告也可以在诉求当中,请人民法院查询该银行卡最近三年的流水,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查银行卡流水的时间当然也都不尽相同。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二、最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类人: 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应当做婚前财产公证。...


·一、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就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有如下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两个人结婚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双方也只能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说离就能离的,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还有很多特殊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是可以,什么情况下又是不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规定什么条件下才能离婚呢? ...


·国家赔偿不赔偿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不赔偿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不予赔偿决定书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复议机关:……(写明...


·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怎么处理抚养权
      虽然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的是同居关系,而我国对这样的关系也是不提供保护的,但此时如果生育了子女的话,则子女的合法利益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出现男女生育子女之后分手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承担方式?
      父母作为孩子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在法律上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我们国家有着优良的中华传统美德,父母会倾尽所有的去爱护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有些离婚的夫妻就会对子女的抚养费产生分歧,有些四五线城市的父母就会问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在此我们,就为...


·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算侵犯隐私吗?
      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算侵犯隐私吗?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并不一定算侵犯隐私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侵犯隐私权的相关条件,如果达到了侵犯隐私权的条件的,那么就属于侵犯隐私权,具体的侵权认定条件有: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
      一、离婚4岁孩子怎么判决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


·3年不同居是否自动离婚?
      3年不同居是否自动离婚? 一、3年不同居是否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


·办理结婚要注意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关系着男女的人身关系。而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规定来办理手续,否则的话是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那对于当事人来讲办理结婚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