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因此,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来解决,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需要解决孩子的日后生活,那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下面就详细介绍。一、离婚程序—条件: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二、离婚程序—流程: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法治社会中任何问题需要靠法律的解决,离婚也不例外,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在《民法典》中也详细的说明,依法来解决问题,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协商为主,保障孩子的正常成长,这样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婚姻关系的终止和解除的情形有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况)而终止,也可以因当事人离婚而终止。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即婚姻因夫妻双方同意离婚而解除,这是一种“和平”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倍受人们的欢迎。协议离婚...


·警察致人受伤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警察致人受伤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婚前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婚前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男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族,住址:身份证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子。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


·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
      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孩子是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是一个国家的未来,若夫妻双方离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在我们国家非常的重视,并且我国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即使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仍然要抚养子女。现在我们对离婚后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吗?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解答。一、离...


·领过结婚证女方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领结婚证和迁户口没有必然关系,是否迁户口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迁入地的落户政策。1、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2、夫妻关系迁户口必须提供:(1)结婚证。(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协议离婚财产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公证。协议离婚财产必须在带齐材料之后到当地的婚姻等机关公证,如果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需要由符合法律要求的离婚分割协议书,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就是各自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公证人要求的必要材料,到离婚当事人的公证处申请...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


·一、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关于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


·哺乳期内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发展的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十分方便,因此很多情侣在并没有考虑的十分清楚时就选择结婚,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一些刚结婚不久的夫妻后来选择离婚,甚至还在哺乳期内就有离婚的,只要是离婚就会涉及财产分配,那么哺乳期内离婚财产分割在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抚养继女到多大才有抚养关系?
      抚养继女到多大才有抚养关系? 一、抚养继女到多大才有抚养关系? 法律规定继父抚养继女到18周岁。 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只...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是必争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这类问题,我们先明白对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律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