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最高院关于行贿罪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1、行贿数额一万元以上即达到该罪立案标准,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行贿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1)行贿数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行贿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用违法所得行贿,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4)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对此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采取了双重标准,即除了行贿数额标准之外,兼以产生严重后果,方能认定为情节严重。两者必备,否则不能认定为情节严重。5)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对此也是采取了双重评价标准,一是数额,而是对行政执法行为和司法公正的影响性。此处的“影响”的认定,应很宽泛。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刑罚为五至十年有期徒。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1、行贿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用违法所得行贿,数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4、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5、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6、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行贿罪的司法解释中也是细化了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标准,行贿数额越大,行贿人数越多,行贿违法所得数额等,这些都是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必须要参考的因素。不过,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也使得行贿受贿等现象明显的有所下降,类似于行贿受贿案及贪污案,这都是近些年来检察院高度关注的案件。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司法解释
      在边境地区,有着不法分子企图通过非法的方式偷越国境线,做一些非法的事情,但法律对于这类行为是绝对的禁止的,对于偷越国境线是要进行法律惩罚的,因此您要遵纪守法,但是为了规范对偷越边境的处罚力度,国家出台了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司法解释,但是具体的司法解释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组织卖淫罪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如何请律师?
      组织卖淫罪属于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涉嫌此罪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因此很有必要委托律师来进行辩护。那么您知道组织卖淫罪请律师需要多少钱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1、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的具体情况...


·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


·如何对窝藏包庇罪量刑处罚
      窝藏、包庇行为帮助涉嫌犯罪人员逃脱刑事制裁,严重扰乱司法,所以必须加以规制。法律中规定窝藏包庇罪属于行为犯,即在明知道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就会构成此罪。那一般是如何对窝藏包庇罪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作介绍。 一、什么是窝藏、包庇...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
      在微信朋友圈散发谣言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是否构成诽谤嘴呢?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微信上诽谤他人属于网络诽谤的分支,归属于网络诽谤,所以,微信诽谤的认定标准以及人民法院对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存在微小的差异。 刑法关于微信诽谤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之所以会构成刑事犯罪,肯定是因为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侵犯了法律保护的法益,因此才需要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而这里侵犯的法益也可以说是具体行为侵犯的客体。不同的刑事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那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1、客体要件。...


·单位盗窃什么情况下成立盗窃罪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盗窃罪的一般是自然人,并且还要是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行。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些时候实施的盗窃行为可以说是以单位意志进行的,此时单位盗窃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盗窃什么情况下成立盗...


·关于犯罪未遂的特性有哪些?
      关于犯罪未遂的特性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特性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


·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存在是为了制约公民的日常行为,而一旦公民涉嫌犯罪行为的相关部门就会介入调差,根据我国的规定相关的刑事案件会由法院根据制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理,那么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为您解答。 一、河南省刑事案件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与销售假药罪的区别有哪些?销售假药罪突出一个“骗”字,即以假药骗取钱财,因此与诈骗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相比较而言,有如下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