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司什么情况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公司什么情况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些情节也都很好理解,除了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员工自己患病或者公司面临破产倒闭的这些情形,公司通过合法的流程也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公司不会无缘无故的就单方面的开除在职员工,在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明确告知原因的。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1、甲方已明确告知乙方依照相关犯规应得权益金为 元,乙方愿意放弃差额部分; 2、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就劳...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备条款有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


·不再将被帮工人与过错帮工人的责任认定为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


·我们现在到公司上班都是必须要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我们现在到公司上班都是必须要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表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规定一些必要的条款,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但其实还是用很多因为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例,那么到底哪些是能够造成纠纷的点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这个问题。 关于劳动纠纷...


·个人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做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5、其他相关...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2项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钢结构跨度10米以上;(2)钢结构重量100吨以上;(3)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4)网架工程边长10...


·一、人民警察工伤认定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一、人民警察工伤认定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人民警察的工伤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


·劳动者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每一个劳动者都希望在一家公司长久的坐下去,但是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情况。比如说公司倒闭或者无故辞退。其中有一种是因为合同到期被辞退,那么在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法律上又有什么规定,下面我们为你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 《劳动合...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1、试用期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