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调解在交警大队吗?
  
  交通人伤调解不在交警大队,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相关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其具有撤销权且撤销权未消灭的或者调解协议具有无效情形的除外。对于一方当事人已向对方出具欠条或还款计划的,可按一般债务纠纷处理。
  
  上述一方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或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后,其作为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支付第三者责任保险款项的,可由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对该当事人的这一诉讼请求,一般应予支持。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个。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交通事故是以责论处;根据事故的大小与事故责任大小,区分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调解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1)赔偿要求的提出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交警部门的调解时对于赔偿义务人来说应注意在调解时不要忘记向赔偿权利人索要先关医疗费票据、交通、修车票据、单证、收款凭证等。一般情况在调解后面临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所以一定要索要相关票据。作为赔偿权利人,赔偿款一般主张一次性付清,分期付款有风险,当然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规避风险。这样如果赔偿义务人将来不支付或者反悔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一般来说,就加害人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作为调解人,则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选择合适时机,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这样做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好处:
  
  1、事故双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情绪,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够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实的心理基础;
  
  2、此时提出调解,对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双方的权利无状态一目了然,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现实基础。
  
  选择调解的地点也很重要,交警队、律师事务所、村委会、甚至是其他公共场所如茶馆等都可以作为调解的地点,需注意的是,调解地点一般不能够选择到一方当事人家里或一方当事人享有绝对控制权力的地点进行,因为在那种环境下进行的调解,由于双方力量的失衡,往往会演变成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清算”和报复,而根本无法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和谈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由于我国各地的司法资源有限,故而主张在发生民事纠纷之后,首先由双方自行协调,但是协调时交警部门的职员需要在场,并主持协调。若就个性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需要签署协议,该协议签署之后就会发生效力,此后不得再提起诉讼。
  
  


·居民误工证明车祸怎么写?
      居民误工证明车祸怎么写?车祸导致误工的情况下,误工证明应当写明:当事人的信息、单位信息、误工日期、误工原因、工资待遇、扣发工资情况等。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如果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误工事实,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


·股权变更未分配利润应该怎么交税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转让给个人,那么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就是应该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交孩子的抚养费吗?
      一、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交孩子的抚养费吗? 精神分裂症患者也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关系,所以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具体操作上可以从其收入中扣除,对一方无经济收入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进行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进行调解 1、调解的当事人 一般说来,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而可以参加调解的当事人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


·月薪多少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月薪多少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一、月薪多少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1、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


·一、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
      一、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1、购买二手房,最重要的是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首先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并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以及拟购房产产权来源和产权记录。如房主、登记日期、成交价格、卖方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其次要搞清楚...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2、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方法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


·就实际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类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
      就实际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类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着提升,由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带来的社会危害是比较大的,故而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家了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交通事故责任区分的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该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


·租借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管理人是否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