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观念之下,人们越来越倾向于用法律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自己的诉求。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问题出现纠纷的话,向法律提起诉讼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一种方法了。生活当中,如果由于房产的问题出现了纠纷的话,例如夫妻在离婚时候争夺房产,或者是有老人去世之后,子女争夺房产这一类的问题,都可以写一个起诉书来向法院申请。那么这个起诉书应当如何书写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房屋起诉状怎么写:房屋的起诉书和其他的起诉书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在内容上要针对于自己对于房屋的诉求和现在房子的一些真实状况等等,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写明原告的个人信息。由于起诉书是向法院起诉,另一方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到最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写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如果委托的律师进行代理诉讼的话,要写明委托的代理人,以及对于被告个人信息的报告,包括被告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等,因为如果法院觉得这个事情可以立案起诉的话,需要向被告寄一份起诉书,所以必须要知道被告的住址和电话都是什么。第二,写清楚自己的诉求。由于向法院起诉一定是有目的在的,不可能只是起诉玩玩而已。所以不管是想要得到房子的所有权,还是想要别人对于自己房屋的侵权行为做出一定的赔偿,都必须把这些事项明确地写在房屋起诉书里面,这样法院才知道你想干什么。如果想要得到房子所有权的话,就可以在上面写出希望法院判决房子的所有权归自己,类似于这样的话来明确点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是什么。第三,写清楚自己诉讼请求的原因和事实。我国的判案必须是尊重事实和证据的,所以法院不会只看到一个诉讼请求,就把自己请求的内容判给你,所以一定要写明白自己这样诉讼请求的原因是什么,以及依据是什么。其中一定要写明房子现在的状况以及双方纠纷的原因,包括自己想要取得房屋所有权,有什么样的证明,他人如果对自己侵权的话,侵权的证据又是什么?这些都要写到起诉书里面,让法院能够一目了然,更能够接受自己的诉讼请求,从而立案调查,来满足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以上内容都写清楚了,之后就可以在下面签署自己的名字和日期了。整个诉讼书就算书写完毕,可以提交给法院,看法院能不能立案受理。以上就是关于在家庭房产的诉讼纠纷当中,起诉书应当怎样写,包含着什么样的内容,在这期间一定要注意,包含的内容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果在后续的过程当中发现自己拿出的证据是有问题的话,那么可能就会丧失胜诉的机会,而把权力拱手让于他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自己书写这比较困难的,所以还是建议大家去找寻专业人士的帮助。
  
  
  


·丹阳安基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丹阳安基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商品房包括商品房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不管是购买哪种商品房,作为购房者,买商品房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呢?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事先约定房屋的具体情况,不过,在收房后,如果购房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房有瑕疵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详细为您...


·拆房政策2023是怎样的?
      拆房政策是怎样的?在农村发展、城镇一体化建设中,征用土地是不可避免的。而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和房屋是农民最宝贵的财富。如果涉及到征地拆迁,那么合理的补偿则是农民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基于此,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最新拆房政策是怎样的?一、拆房赔...


·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一、农村“空心房”将面临拆除!拆迁补贴你了解吗?  国家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如已经确定使用权,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要拆除的空心房,必须在和当事人沟通,并取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才会实施。而农...


·购房协议没写违约金怎么处理?
      购房协议没写违约金怎么处理?购房协议没写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是按照双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但是最高也是不能够超过合同当中的标的的30%,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出租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很少有人深入了解过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建立了租赁关系之后纠纷的发生。其实我国法律中对出租房屋的条件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允许进行房屋出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出租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出租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谈到房产分配,无疑涉及到的社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得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规定,也即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房屋购买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故而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比较难以确定的?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
      租房合同已签对方毁约怎么办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房屋租赁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而且该原则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的118条规定中说明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的,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该房屋买卖无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销售现房的条件是怎样的
      按照国家的规定,不管开发商是进行现房的销售还是预售期房,这都是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能开始销售或者预售,否则的话开发商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是不允许的。那其中开发商销售现房的条件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销售现房的条件是怎样的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