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用人单位是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用人单位是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吗?用人单位是工伤死亡赔偿的支付方。员工由于工伤导致死亡的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制度对死者及其亲属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包含赔偿的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工伤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20年,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并且相关的单位认定为工伤的,单位必须要按照相关的制度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并且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单位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相关的赔偿,死者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鉴定工友证明材料有哪些?
      我们知道受伤在生活中经常遇到,无论是大的受伤还是小的受伤都会各自己带来一定经济损失,还会仍受疼痛,在工作中受伤是很多人经常遇到的问题,但是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需要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认定,那工伤鉴定工友证明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证明材料...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职工要是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获得最终的工伤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法律中明确作出了时限要求,那么要是当事人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话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内容是什么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内容是什么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内容不仅包括关怀失独老人和离退休人员,还包括与失业人员相关的一系列宣传工作和统计工作,更应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统计和管理,以保证其社会保险的连续性,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八点。(一)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


·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
      公司员工在采购办公用品的时候,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司借款,等采购商品发票开具后,再向公司报销抵账。员工借钱,要写一份借款单,如果金额较大的,双方最好签署一份合同。有这些书面凭证,就可以避免发生债务纠纷。那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公司员工借款...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劳动者正式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会通过相关规定给员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福利,以此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应该享受哪些福利,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详情请阅读下文。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员工福利一般包...


·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了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以减轻劳动者的经济压力。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时间休养,此时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认定没下来工资怎么发放?1、依据《工...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未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疫情期间不能上班也不能扣工资的;2月3日至2月9日,这段时间,属于延迟复工期,延迟复工从法律定义来说,并不属于春节法定假期,而属于停工期。按照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以及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