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于前者,更为完善了刑事诉讼法的职能,那么当出台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术业有专攻,首先要了解各类律师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一)担任法律顾问,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协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担任诉讼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委托权限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应当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可以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四)担任刑事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
  
  聘请律师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注意聘请的时效性。及时聘请律师,有利于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否则,将会使有些证据难以取得,甚至无法取得,在事态发展过程中人为地造成被动,更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出现超过法定时效的情况,权利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2、注意办妥聘请手续。现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时,可以随时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聘请律师。请律师可先与承办律师谈妥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时间及收费标准,然后到律师事务所的受案室,签订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书面合同,并交纳律师委托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开具有关函件和发票。诉讼案件,还须由当事人填写授权委托书,以明确律师的委托权限。
  
  3、应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聘请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只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
  
  4、应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证据材料。只有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律师才能实事求是地把握案情,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断。现在法律服务市场比较混乱,冒充律师执业的“黑律师”比较多,请律师时你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去请律师,要查看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是红色封面,上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聘请律师的流程:
  
  1、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2、在委托代理合同里约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律师代理的具体法律事务及收费情况。
  
  3、根据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4、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收费。
  
  5、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
  
  6、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应该根据律师所承办的具体法律事物,写明委托的具体事项,不能仅写全权委托,应该以满足律师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为限。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聘请律师所要注意的事项,律师作为帮助我们维护自己权益的专业人员,在我们面临法律难题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时,涉及到刑事案件更需要我们多多留心,否则可能会造成难以预计的后果。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雇工合同书样板是什么样子的?
       一、雇工合同书样板是什么样子的?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


·2023过年加班工资算哪几天
      过年加班工资算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会有一个试用期来检测是否适合此份工作。这个试用期的话,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说试用期限,因此,您想知道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


·如何进行劳动者权利的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等权利。那么实践中,该如何来保障劳动者的这些权利呢?要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犯,此时又该如何来维权?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如何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 劳务派遣单位经常利用劳务派遣过程中复杂的劳动关...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企业需要怎么解决?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企业需要怎么解决? 一、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办,企业需要怎么解决?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


·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具体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在遭受工伤后,需要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对其做出赔偿,其中就包括了工伤期间的护理费。那么您知道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农民工伤鉴定要钱吗要多少钱?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城市中的高楼大厦、大桥高架都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劳动。在公司上班受伤会算作工伤,企业会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流动性很强,所以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对于农民工来说,工伤鉴定是否收费的问题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农民工伤鉴定要钱吗...


·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
      我们都知道房屋他项权证对于按揭房子的人来说特别的重要,有了房屋他项权证贷款公司才会给你放款,你才能真正的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他项权证一般要多久才能办好,那就来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房屋他项权证三个工作日是不是能办好? 他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