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
  
  一、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吗?
  
  房东可以不退还押金,租房合同没到期,提前二个月告知房东要退房,房东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签订租约必须交验房屋分配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必须交验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约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的姓名为准。
  
  2、房屋合同契约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填写方法填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厨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协议的内容,要在租约的“附记”栏内填写清楚,以免造成租赁纠纷。
  
  3、在用户进住房屋时,要会同用户到房屋现场核对房屋装修设备,并向用户点交。核对点交无误后,填写“装修设备保管单”。填写方法要按照装修设备登记说明的要求。用户进住后自己又安装的设备不计在内。
  
  4、房管员为了掌握住户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住户人户手册”,反蚋房产租赁租住户的其本情况。
  
  5、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约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如双方同意,也可以办理公证。
  
  6、起租日期按照进住的不同情况确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确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进住日期起租;调换房屋,订租日期要衔接;新分配户。根据分配批准办理准住手续之日起租。
  
  综上所述,如果合同当中明确的约定租客要退租的话应当提前两个月告知房东,租客只是履行告知义务,房东在这种情况下不可以不退押金,除非租客提前两个月就要退租,而且是在退租的时候临时告诉的房东,这种行为就有可能会给房东造成损失,押金就是租客所要支付的违约金。
  
  


·一般不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
      一般不立遗嘱房产怎么继承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一天违约金吗?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一天违约金吗?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


·房屋违章搭建怎么处理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新婚姻法婚前房子加名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结婚并不是去民政局领一张结婚证就可以的,还要涉及很多财产方面的归属问题,尤其是房产方面。很多人在婚前就已经买房了。结婚之后,或许会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民法典》婚前房子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接下来一起随...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为如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石景山租房登记须知比较疑惑。那么,北京石景山房屋出租登记须知有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房屋出租?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法律规定,对于拆迁的土地有一定的补偿措施,尤其是房屋拆迁这种涉及利益较广的。房屋拆迁跟土地拆迁的补偿有一定的区别,那么到底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1、房屋拆...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1、产权交换式补偿。 2、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


·一、房东店面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房东店面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能否拿到补偿金?
      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能否拿到补偿金? 1、看房子的建造时间 有的被拆迁的房子是在2008年之前建的,在2008年的时候出过一个相关政策,就是在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即使没有房产证也能得到全款赔偿,但如果是08年之后建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只能得到一部分的赔偿,是不会有全额赔...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和优先购买条件 (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夫妻房产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