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在有关劳动的案件中,应该在判处之后紧接着的四十五天之内做出判决;
  
  若是有异议的,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当事人进行申请的时候,应该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请。
  
  其中,申请书内容还应该包括一下内容:
  
  一是申请人的详细信息,或者其他的一些详细信息;
  
  二是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或者主要的负责人的一些信息等;
  
  三是对于有争议的事情的内容是否属实以及申请的主张理由。做出决定的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该在一周之内做出是否进行审理的决定。应当在开庭前的五天之内将所有的通知事宜通知当事人;若是当事人在开庭时间没有上庭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的话,法庭对申请人以撤诉的状况进行处理,被申请人按照缺席的情况进行处理;在开庭之后进行人员名单的宣布,询问其是否要回避;开庭之后当事人进行辩论,申请裁决。
  
  那么其需要走哪些流程呢?又需要多少钱呢?
  
  有两种争议的案件是在审理之后就彻底判决的,一种是小额诉讼的案件,另一种是标准明确的案件。
  
  具体的情况是:
  
  一是对劳动报酬进行追讨的案件;
  
  二是由于工商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案件;
  
  三是与经济有关的案件的追讨的案件;
  
  四是对事故赔偿金的案件;
  
  五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案件,像是假期等的。
  
  以上针对的是单位,如果劳动者对裁决有异议的,那么依旧可以提起诉讼,也是保护劳动者权利的一种方法。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话,应该向仲裁机构缴纳相关的费用,包括处理费和受理费,收费标准为:
  
  1.三个人以下的为每件事情缴纳二十元;
  
  2.四个人到九个人之间的每件事情为三十元;
  
  3.超过十人(包括十个人)以上的每件事情为五十元。
  
  4.那么劳动案件处理时处理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5.如果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事情收费为三百元;
  
  6.有争议的案件的话,按照以下情况叠加收费:一万元(包括一万元)的案件,每件事情为五百元;
  
  7.超过一万元但是没有超过五万元的(包括五万元)的部分,按照其百分之三进行收费;
  
  8.在五万元到十万元之间的(包括十万元)的部分,按照其百分之二进行收费;
  
  9.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进行收费;其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进行申请的数目为标准,若是金额不一致的,那么便以实际金额为主。而案件需要的受理费用需要在接到通知之后的五天之内缴纳,若是过期没有缴纳的话,那么便以撤诉的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当事人遇到特殊的情况的话,除了缴纳处理费和受理费,还应该缴纳以下费用:
  
  一是向有需要进行取证的办案人员付出出差的旅费;
  
  二是如果需要申请材料还是其他的什么文书的费用,也是需要出费的;
  
  三是当事人如果要求第三方进行事情的处理的话,是需要支付其费用的;
  
  四是对需要出庭作证的人员,或者是其他一些必要的人员支付费用;
  
  审理的案件中,由败诉的一方支付审理费用;若是双方都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话,那么双方都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
  
  若是调解协商之后达成协议的,费用则由双方承担;若是没有达成协议的,那么就要由委员会进行决定了。若是撤诉的话,那么费用则收取一半。
  
  若是有以下困难的,则可以申请减交,缓交,或者免交费用:
  
  一是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但是却是工商导致的事情;
  
  二是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的人员名单里出现;
  
  三是按照规定接受援助的人;
  
  四是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中被确认为确实是没有能力或者是有困难的人员。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一、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2、 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3、 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 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样约定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样约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


·南昌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发生工伤后,我们需要尽快做工伤鉴定,因为这是获取相关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可是,很多人对于南昌市最新的工伤鉴定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南昌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生命,若由于工程质量而导致人员损伤,那么该工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而对于那些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需要深入的了解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在施工之前、过程中都需要严格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概念的思想,以达到获得较高质量的...


·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加班了,...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条款是怎样的? 《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


·怀孕的员工不想干活可以辞退吗?
      怀孕的员工不想干活可以辞退吗?不可以,次数较多或者时间较长,可以。法律虽然对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了限制,但是对怀孕女工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依然可以解除合同。怀孕女工开具假病假条,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缺勤天数通常作旷工处理,达到一定天...


·关于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现在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除了未开发的荒山、荒地以及荒漠等不适宜人们居住的地方,抬头一眼望去无处不见建筑物。由此可见建筑物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给人类带来视觉的美感,还给人类带来居住的安全舒适感。那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有哪些呢?...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注意事项是哪些? 1、高铁工程施工中的标准和要求 (1)施工技术的交底。这是施工工序中的第一个环 节,至关重要。 (2)设计变更管理。图纸是施工时的依据,管理方也 应该依据图进行验收,这样施工质量才会得到保证。但是, 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许多...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的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