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法中离婚婚前财产包括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姻法中离婚婚前财产包括什么?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
  
  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
  
  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
  
  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其中,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其实,婚前财产包括哪些也要看自己在结婚之前的收入渠道了,如果有些人在结婚之前也就是普通的上班族,婚前财产无非也就是领结婚证之前的这些工资收入。界定婚前和婚后财产的时间点是两个人领结婚证的时间,而不是以办结婚典礼来区分的,没有特殊表示也不代表婚前财产就是共同所有的。
  
  


·长期分居离婚该如何办理?
      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夫妻分期多年,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同居,于是有人误解分居那么久应该已经自动离婚可以不用同居了,然而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想要离婚那么长期分居离婚该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就帮您理清一下思路请看下面。 一、分居不等于离婚需向法律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


·离婚判决对财产确权如何执行?
      离婚判决对财产确权如何执行? 一离婚判决对财产确权如何执行? 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


·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有的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夫妻离婚的,就必须要去法院打官司,不然的话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夫妻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是否必须去法院 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有的心平气和,有的则闹得天翻地覆。根据当事人对...


·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
      当今社会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离婚后如果孩子分割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可拥有探视权,但如果没有抚养权,并且不经过监护人同意带走孩子,很可能会引起纠纷甚至惹上官司的,建议还是征求下抚养方的同意再带孩子出去玩。一、离婚后探视权规定可以带走孩子吗按照法律规定,孩...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很大一部分矛盾的焦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的父母争抢抚养权,而有的父母则都想放弃抚养权,如果家中是独生子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相对比较好解决,如果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那么,两个小孩抚养权问题法律一般如何处理?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做财产分配的时候,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假如对方...


·在我们国家
      在我们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理赔的相关说法有很多,有些人这时候就不是很清楚了,那么今天我们系一起介绍最新工伤保险理赔待遇的相关标准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应该主要包括医疗费,住宿费,以及外地的就医费,详情请看下文。工伤保险理赔的标准应该是(一)治(医)疗费。治疗...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虽然法律中允许夫妻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但是这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否则也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分居离婚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其中就要求夫妻分居达到一定的时间。那么民法典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法...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


·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是最好的,但是为了防止一方事后反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对孩子抚养权归属做一个公证。很多人就有疑惑了,抚养权公证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 一、抚养权公证的作用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