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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常见的13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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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以下13种: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劳动者伪造学历、履历或者提供其他虚假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



  

9、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10、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1、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2、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3、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1、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2、 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有哪些?
      首先,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其次,提出裁员的方案,被裁减人员的名单,裁剪时间以及实施步骤,以及经济补偿的方案 再次,企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什么情况下不能拒绝单位安排的加班?
      根据“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


·女员工隐孕入职,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根据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企业有权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谎报或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等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则可以视为员工以欺诈手段与...


·签完劳动合同未给员工一份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

  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

  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订立了书面协议,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


·关于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98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20〕8号 您提出的关于按职工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广大职工的休息休假权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已多次对休息休假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职工...


·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何呢?
      若企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行使非过失性解除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一些要点和步骤。首先,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先研判,看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定情形,因为岗位属性不同的因素影响,有些属于通用性岗位而有些属于专业性岗位,这些客观情况变化...


·用人单位裁减多少人员以上需提前三十日公告?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不管裁减人员的数量是多少,都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而劳动合同法则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裁剪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则徐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整体搬迁导致劳动者工作地点变更、通勤时间延长的,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需要考量搬迁距离远近、通勤便利程度,结合用人单位是否提供交通工具、是否调整出勤时间、是否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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