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一般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但是人双方为了避免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后果,在言词辩论的当日当事人都会选择出席,为自己进行辩论。但是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当事人在言词辩论当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出席,所以不可比避免的会出现不能到庭的现象。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1、所谓的缺席判决就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在宣判是,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在现场而进行的判决,在民事诉讼案中,当事人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在言辞辩论当日出席为自己辩护。2、在我国因为民事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司法的性质,所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此案件中具有处分民事权利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决定自己是否在判决的时候是否到场。对于一方当事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法庭会依法进行宣判,但是因为当事人没有在场,所以当事人就没有辩护的权利。3、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如果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唤,原告不到场且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法院将依法按照原告撤销诉讼来处理,或者在开庭过程中,原告没有经过法院的许可而中途退庭,按原告撤销诉讼处理。4、但是如果在法院做出撤诉处理以后,被告要申请反诉的,法院会在原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反过来如果被告人出现上述的情况,法院将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判决。虽然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可以实施缺席宣判,但是由于立法理念不明确的原因,我国的缺席宣判制度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缺陷,首先在缺席宣判过程中法官不能做到对原告和被告平等对待,所以在对当事人双方在权利的平等保护中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在实际运行中,如果原告缺席一般而言法院只会作撤诉处理,后续的原告还可以在此起诉,但是如果被告缺席,法院则会继续宣判。由此就可以看出缺席诉讼制度明显是偏向于原告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抢劫没抢到钱判多久
      抢劫没抢到钱判多久 一、抢劫没抢到钱判多久 抢劫罪的刑期分两档,第一档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档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加重情形包括: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


·法律规定把人打残疾判多久
      把人打残疾判多久把人打残废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这要看危害手段与致残结果(危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来综合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吗?根据法律规定,不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一)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1.审判公开的例外:(1)涉及国家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


·杀人逃逸20年后怎么判
      具体怎么判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追诉。杀人逃逸的如果已经立案判刑了,那么是永久追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


·私藏猎枪判几年
      我国刑法规定,在没有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拥有和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违反我国枪支的管理规定,私自拥有隐藏枪支弹药被发现后拒绝上交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该犯罪行为的处罚标准是判处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拘留管制,如果犯罪分子还存在其他恶劣的犯罪行为,判刑的期限会从三年上升到三至七年。以下的...


·诈骗1千万会判几年
      诈骗一千万元,已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具体量刑情况请查询犯罪地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中...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 一、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 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 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


·法院判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合法吗?
      法院判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合法吗?合法,法院可以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错误,可以判决作出新的行政行为,但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纠正原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否则,人民...


·当事人打人轻伤还故意伤害要判多久
      一,当事人打人轻伤还故意伤害要判多久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


·民事诉讼判上征信多久?
      民事诉讼判上征信多久?一般几天即可完成,“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通俗地称之为“失信者黑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中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非法集资的担保人如果是被骗担保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1、以借款的名义非法集资,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法院会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