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相关探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也越来越频繁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借贷也越来越多了,怎样才能避免或者是减少民间的借贷的纠纷呢?民间借贷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先要确定对方是不是有能力来偿还。就是要对债务人的经济情况先核实清楚,看看信用情况,如果是不守信用又缺乏还款能力的,我们就不要轻易的把自己的钱借出去,不然,就算是打赢了官司,可能也收不回他们的欠款。当事人要把借贷的相关证据保存好民间的借贷通常是在亲戚、同事及一些熟人之间,我们可能在出借的时候都只是口头上的协议,是没有书面的字据的。此外,我们还要把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行驶证和房产证之类的复印件保留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相关的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候,原告需要提供书面的证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借条,如果没有书面证据的,就需要提供一定的事实性证据。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去起诉的,就不会受理。换句话说,没有了证据,借款的事实法院是没法来认定的,借出去的钱也收不回来。约定出合法的利息在借款中,借款人和出借人和容易因为利息产生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指出了,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利息或者是约定的不清不楚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相关利率和计息;如果是出借人把利息计入了本金,来做为复利的情况下,法律是不会给予保护的;还有就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比银行的利率适当的高一些,但是,最高也不能够超过银行的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的借贷其实也是可以不用给利息的,具体还要看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约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自然人之间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也就是合同上没有明确的说明的,是会被视同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双方当事人先前就在书面上或者是协议中明确的约定了是有利息的借款的,出借人就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不然的话,就会被认同为是没有利息的借款,而且出借人也不能要求借款人给他利息。还要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相关的规定指出,如果借款的时候有担保人,在借款的时间到了以后,出借人有还款能力的就由出借人偿还,如果出借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就要由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所以,在借款钱先找到一个担保人,其实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保障。因为,就算是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了,出借人还可以找到担保人,要求担保人赔偿。在担保中,建议大家约定相关的连带责任。这样更加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出借人。其中担保的主要方式就是抵押和保证。
  
  
  


·信用卡借太多了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借太多了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但是,还最低是要收取利息的,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所以,只需还最低,虽然压力会减少,但是会有复利产生,会相对麻烦,也只能做暂时延缓之用。2...


·民间借贷发生利率纠纷怎么解决
      在民间的普通贷款当中,由于民间的借贷机构的利率与银行是不一样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或者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关于在民间借贷当中利率的纠纷是比较普遍的,那么如果发生了这样的纠纷的话,应当怎样处理?利率到底是依据什么来确定的呢?在民间的利率当中,条件是比较宽泛的,不像银...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银行空头支票罚款是多少
      银行空头支票罚款是多少? 一、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是怎样的?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纠纷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转让纠纷 1、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 2、购买该公司的核心资产。普通的资产买卖协议,交易的主体是该公司...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一、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义...


·盗窃一万元罚款多少钱
      罚款和罚金是不一样的,刑事犯罪处的是罚金而不是罚款,而盗窃罪的罚金一般依据犯罪金额和情节而定。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罚款和罚金是不一样的,刑事犯罪处的上罚金而不是罚款,而盗窃罪的罚金一般依据犯罪金额和情...


·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
      我国公司债券核准制是什么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一、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夫妻双方婚前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若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婚前个人所欠债务,其行为已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除双方约定外,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追偿。因此如果一旦离婚,债务人的配偶...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集资诈骗和吸收公款都是对于金钱的非法吸收,对很多来说都是造成了极大危害的,但是当前有许多人都无法分清这两者的区别,随着法律意识的上升,您对于相关的内容都十分好奇。那么,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