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若是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基于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虽然与身份关系有一定的联系,但从性质上看,仍然属于财产权,因此,当事人请求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笔者对此基本认同,但认为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上,需要区分和考虑不同情况。如在离婚时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及数额作出约定,那么,抚养费请求权已明显转变为一种期限数额明确的债权,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没有按期支付,则被抚养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对于各期抚养费,应从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时效。如果离婚时并未处理抚养费问题,则在需要抚养的期间,义务履因侵权的行为和事实处于持续状态,或者,一方并不知道其抚养义务存在,即不存在侵权问题,这两种情况下,都无从确定时效起算点。但,前一种情况下,子女成年之日起,侵权行为终了,因此应从次日起起算二年诉讼时效。后一种情况下,虽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的问题,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自子女成年之日的次日起应当起算二十年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要求支付抚养费等涉及身份权的请求权,必须在双方存在的抚养等法律关系的存续期间而行使,只要被抚养人尚处于被抚养期间,即便超过二年诉讼时效期,法律仍应当保护抚养费的请求; 但在双方的抚养关系不再存续的情况下,则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如被抚养人已年满十八周岁,已不具备被抚养条件,要求支付其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的,诉讼时效从不具备抚养条件之日起算。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拖欠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诉讼时效对于抚养费拖欠情况也是适用的,但是当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后,诉讼时效不再具有法律保护。因此,了解本文以后,您应该明白对于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应该在子女未成年之前令对方强制给与支付,有法律保护。
  
  
  


·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
      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 一、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 贷款可以附带利息,但是利息超过一定的程度就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欠债不还会判刑吗
      欠债不还会判刑吗?对方不还怎么办? 一、欠债不还会判刑吗? 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如果还不赔钱,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不还不会被判刑去坐牢之类的。因为属于民事案...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此时很多人可能就不清楚要向哪个法院起诉了。要是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话其实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那通常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呢?我们一起...


·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一、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一)借款人书写的借条必须一式两份么?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 就实际情况来看,建议当事...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的时候借款就需要亲朋好友来介绍。那么,对于介绍人来说,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最高人民...


·小额贷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是个人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欠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所以婚前个人名义的债务一般不做共同债务认定。二...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按照规定,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需要找一个承销人,而在我国,证券公司是主要的债券承销人。债券承销分为多种方式,有包销、代销和余额注销等。同时,证券公司开展承销业务,要按照既定程序进行。那么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一、...


·恋爱期间的转账如何认定是借款还是赠与
      情侣之间基于亲密关系一般不会过于计较金钱往来,一旦感情破裂,想主张曾经给对方的钱款是借款,往往又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条等书面凭证。如果被告一方抗辩收到的款项系恋爱赠与或者用于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则原告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法院将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