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有的劳动者在申请了劳动仲裁之后,又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个时候就会进行撤诉。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在撤诉以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在撤诉以后,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仍可受理。所以,若想重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仍然能受理。不过,您不要认为:既然撤诉后,还能再诉,就可以在劳动仲裁期间随意撤诉。因为尽管申诉人撤诉时,可能还享有再诉的权利,但撤诉时的仲裁费是由申诉人承担的,申诉人撤诉的次数越多,负担的仲裁费也越多。所以,申诉人不要轻易撤诉,最好是在自己的权利实现以后,再决定撤诉,只有这样,才能既能免打官司耗资费力,又能顺利地、经济地实现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目的。并不是所有的请求劳动仲裁都是受理的。比如住房公积金纠纷,劳动仲裁并不受理。那么,一个申诉人在确定仲裁请求时,就应当知道这些情况。不过,就社会保险争议纠纷而言,如果你在仲裁时没有提出来,直接去法院诉讼的话,法院也是不受理的。确定申诉请求有大学问。劳动争议案件有多种,每一种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诉请求的确定方法都有不同,但是确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对于那些仲裁不受理,法院也不直接受理的请求,可以在仲裁时坚持申诉,然后仲裁完了之后,再去法院诉讼。当然,这种方法有点迂回,不过,这也是在目前仲裁机关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不衔接、不统一的这个法治大环境下,为了充分维权,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二、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什么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4)申请日期。2、应注意申诉期限。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关于“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但是,按规定应当由设区市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除外。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向职工当事人一方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撤诉后能否再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劳动者在撤诉后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的,但此时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而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有哪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项目制订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文明施工奖罚措施,并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 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3、积极推行...


·工人工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劳动者受伤后,必须首先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在工作场所内受伤的;(二)工作前、工作后在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最后工作时发生意外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限制是什么?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有条件的限制外,此时由于是需要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工程挂靠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理解为他人以某单位的名义来开办企业,或者以某单位的名义来承揽业务,进行盈利活动。因为挂靠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难免会发生纠纷。那么工程挂靠纠纷有哪几种呢?出现挂靠纠纷法律上要怎么处理方式呢? 一、与工程发包方...


·如何解决工程纠纷?在线咨询 > 一、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
      如何解决工程纠纷? 一、常见的工程纠纷有哪些?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充分...


·正中神经受伤工伤鉴定等到什么时候?
      正中神经受伤工伤鉴定等到什么时候?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做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定了,拿着工伤认定再去以前办工伤认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伤残鉴定的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


·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单位上班都会有试用期,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为1到3个月,这个视工作情况而定。试用期我们的单位和员工会签订一份使用合同,试用结束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那么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呢?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安装施工签订的协议是比较重要的,协议书中包含的内容很多,在写协议书和签协议书的时候要仔细注意其中的各项条款,以免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同时也要注意别人在工程上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协议书上的要求进行施工,那么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减...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有,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