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1 、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可靠,配电柜底座槽钢固定在200mm高混凝土台上。
  
  2 、进线总箱(柜)应做重复接地,线径不小于电源零线规格。
  
  3 、配电箱(柜)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无松动。
  
  4 、配线时不伤线芯,不断股,同一端子上的导线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5 、配电箱柜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分开设置。
  
  6 、配电箱(柜)内开关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和名称,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明确,不易脱落。
  
  7 、集中表箱应在每户表窗下面标注分户门牌号,准确无误。使用黑色油性记号笔标注,字迹工整。
  
  8 、箱柜与基础型钢采用螺栓固定连接。基础型钢按要求做防腐处理。
  
  9 、配电箱(柜)内用的铜鼻子应挂锡防腐处理。严禁使用开孔鼻子。
  
  10 、分户箱安装高度允许误差2cm,左右允许误差5cm。
  
  11 、户箱面板安装牢靠,四面贴墙无缝隙,横平竖直。分户箱开关应有回路标识。
  
  12 、电缆竖井内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除,测量定位后,才能安装支架;
  
  13 、电缆竖井内支架安装及电缆导管敷设结束,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经检查确认,才能敷设电缆;
  
  14 、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敷设;
  
  15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16 、电缆头应套电缆热缩手套。
  
  二、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线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
  
  零线的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线序一致。
  
  3 卫生间、厨房的插座采用防溅型的安全插座。
  
  4 开关控制相线。单联开关除外,相线禁止串联(具体看开关款式决定)。
  
  5 开关、插座安装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6 开关、插座面板安装高度应一致,高度允许误差0.5mm。定位后插座左右距离允许误差5cm,开关允许误差1cm。
  
  7 开关接触灵敏,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明显划痕,通断位置一致。
  
  8 灯具安装应固定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不少于2个螺钉,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灯头应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卫生间、厨房应加防水垫。
  
  电气工程质量标准关乎到用电用气安全,对居民的生产的生活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在司法实践中,验收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对电气工程的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检验,确认无误后才可以验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生电气工程质量事故的,必须追究施工方和验收方的双重责任。
  
  


·眼睛工伤只有0.4伤残等级是多少
      任何一个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都是很重要的,但是也难免会发生一些安全事件造成员工的工伤,比如从事一些强光等工作若没有保护好视力,会导致视力的下降严重的还会失明,那么,眼睛工伤只有0.4可以判定伤残吗,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一)眼睛工伤只有0.4的伤残等级 一般情况下,眼...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


·公司辞退员工合同还有几年应该怎样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合同还有几年应该怎样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一、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承包商往往将工程监理当作质检员,限制了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工程监理的范围狭隘,监理应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始终,并且根据其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现在几乎所有的住宅小区都有围墙,这是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围墙工程属于零星工程,开发商会将其承包出去。按照规定,建筑工程应该遵循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后,双方会在一定期限内签署发包合同。那么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


·单位中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单位中的孕妇可以随时辞职的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孕妇要随时辞职的话,则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要求才行。否则必须要按照上...


·现代工程质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如果一项工程需要建设的话,肯定
      现代工程质量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如果一项工程需要建设的话,肯定是需要质量必须合格的。这也就意味着,有的时候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需要进行质量合格鉴定的。那么说建设工程质量合格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施工质量鉴定 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企业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一定要过关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因此需要验收,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
      我们工作后,单位按法律规定都会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虽然都缴社保,但您对它似乎并不了解。不同单位不同地区缴纳的费用应该怎么算,为什么有的地方五险一金扣的少?下面的我们为您解释社保缴费标准不同的相关内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