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律上行纪合同是无偿合同吗?行纪合同不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民法典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的特点:(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行纪人的主要权利:(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4)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留置权,民法典未作规定。因此,它应该算一个新规定。行纪合同在商贸领域内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如果和生活中普通的合同进行相对比的话,就类似于我们在正常情况下委托律师替我们打官司,律师一般是不会不收费的。行纪人基本上也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在完成相关的贸易活动,每一笔贸易活动行纪人都会收取相应的报酬。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
      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投诉吗?合同违约金过高是不能投诉的,但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以先以协商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对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合同到期没有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我们大部分的劳动者都知道在入职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法规定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要赔偿相应的赔偿金,那么如果是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没有辞职可以直接走吗?下面本站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一、合同到期没有...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关租赁的纠纷也是很常见的。就比如:出租方要提前收回租赁物,或者是租赁方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当然,不管是哪一方,只要违约就要承担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因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作出的具体介绍。 一、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


·合同违约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合同违约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不能撕毁吗?如何解决居间合同? 一、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后悔怎么办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到中介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是虽然定金已付,但一方不想继续交易,又不想承担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
      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到底能否撤销? 一、撤销附义务赠与合同时效是多久? 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 二、附义务赠与合同到底能否撤销? 一般合同撤销...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
      合同诈骗罪报案材料要提供哪些1、所签订的合同(协议)。2、行为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假公章等。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应当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4、收受受害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进行保管,这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如今市场市面是有专门的寄存公司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既然是属于寄存,那么肯定有取回的时间,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当事人和寄存公司商量好的事情,不过不能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


·两人合伙协议合同怎么写?
      两人合伙协议合同怎么写? 生活中,两人合伙经商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小到街边餐馆,大到大型工厂都可以采用合伙的形式。那么,在成立合伙时,合伙协议要如何签订呢?今天,我们特意为您提供一份《两人合伙协议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


·出口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出口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进行进出口贸易活动,需要寻找有资质的进出口代理方才能够进行合作,进出口贸易涉及到很多专业的进出口贸易法规,我们平时签订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出口代理合同模板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模板。 出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