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立案标准
  
  
  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关于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经商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认为,尽管此类犯罪新的立案追诉标准正在起草、修改中,但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考此标准中关于“数额巨大”的规定处理个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同意《立案追诉标准(二)》确定的数额标准。因此,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10)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当事人也是可以向银行或者其他的机构办理贷款来获得资产的,在申请贷款时也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有能力偿还贷款的资料,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违法国家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下发贷款,也是属于触犯了违法发放贷款的罪名,是会根据涉案的金额以及情况来做出处罚的。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一、一同事欠钱老不还怎么办 对于公司同事欠钱不还、久拖不给的事情,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等,在多次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假若拖延时回间不起诉,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要催讨的话,事情就很麻...


·学生在学校欠钱不还怎么办?
      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存在学生借钱不给的,可以先找家长协调,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协商不成的,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有的学生拿学费和生活费进行个人消费或者投资,导致无法正常上交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每学年开学前,必须将欠交(包括缓交)学费结清,否则不予注册上课,但学校可为...


·一、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会承担债务吗?
      一、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会承担债务吗?父母可以继承子女遗产会承担债务,继承遗产同时须继承债务,但不是全部。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二、继承的顺序是什么?遗产按照下...


·无偿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有吗?
      无偿债权转让合同效力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有权转让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有偿转让,也可以无偿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要履行通知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
      公司、企业、集团都会有一定的资金风险,资金的无法周转,有可能就会导致整个公司或者是企业都会陷入僵局,最后走向强强合并,甚至是倒闭的无奈结果。如果子公司的因债务问题导致走入一些困穷的境地,那么这时母公司有责任或者时义务来为子公司承担一定的债务事故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吗...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


·新沂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
      近年来,新沂市小汽车数量越来越多,这也反映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车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即使是行人稀少的道路也不能逆向行驶。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逆向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发现后,会对车主进行处罚。那么,新沂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新沂逆向行驶罚款...


·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期间,可能会因为房屋被拆迁而获得拆迁补偿款。那要是日后离婚的话,这个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确定拆迁补偿款的性质,才能准确的做出分割。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一、基本定义 可转换债券 (Convertible 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


·一、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贷款用于个人消费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